費迪南德.鮑威爾斯所繪馬丁路德於1517年闡釋95條論綱
- 西元1517—1648年:「宗教改革」肇因於「羅馬天主教」腐化面臨質疑與變革,因此基於教義重新詮釋,自「羅馬天主教會」再分裂出「新教」各派別,包括信義宗、聖公宗、歸正宗等等。往後奠定了基督宗教最具規模三大派別:「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及「新教」,而後者至今仍在產生新的派別。
- 西元1517年:「馬丁.路德」促使「德意志宗教改革」,日後形成新教派別的「信義宗」或「路德宗」或「路德派」。
- 西元1518年:「烏利希.慈運理」促使「瑞士宗教改革」,日後形成新教派別的「重浸派」。
- 西元1525—1580年:「矯飾主義藝術」盛行。「矯飾主義」亦稱為「風格主義」,意指將「文藝復興藝術」的重要特質—和諧、對稱及理想美—拋棄,或是刻意炫耀技能的一種風格。具體而言,其用以籠統地表示偏離「文藝復興藝術」所展現美感的一種傾向,尤其是「文藝復興」後期,但在藝術品的分類上有其困難度。
- 西元1534年:「英格蘭王國」在「都鐸王朝」(西元1485—1603年)統治下,「亨利八世」(西元1509—1547年在位)因為婚姻問題與當時的教宗反目,於是推動「英格蘭宗教改革」。
- 「英格蘭教會」或「英國國教會」脫離「羅馬天主教會」,卻沒有宣佈廢除天主教教義或儀式,一生都提倡天主教儀式及教條。
- 宗教改革在教義上非常稀少,只是把教會領導人從羅馬教宗改為英國國王,使王室的權力因此達到頂峰。
- 「西班牙王國」當時天主教勢力十分強大,被認為是「教宗」的後盾,宗教改革無疑讓「英格蘭王國」與「西班牙王國」形成外交上的敵對。
- 後裔倒數第三位君主:「愛德華六世」(西元1547—1553年在位)為「英格蘭王國」首位真正信奉新教的統治者,將具有新教教義的「聖公宗」或「安立甘宗」,正式定為「英格蘭王國」國教。
- 後裔倒數第二位君主:「瑪麗一世」(西元1553—1558年在位),復興羅馬天主教並殘酷鎮壓許多清教徒,使「聖公宗」失去領導地位,造成宗教分歧鬥爭強烈,但因病早死後,羅馬天主教的盛況已不在。
- 後裔末代君主:「伊莉莎白一世」(西元1558—1603年在位)在位初期,實施宗教和解,採取對天主教和新教兼容的政策;之後,立法再次否定羅馬天主教,恢復「聖公宗」的國教地位。她成就「英格蘭王國」在近代的第一個「黃金時期」,政治、軍事、經濟、金融、文化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 隨著日後海外擴張,連同海外教會形成新教派別的「普世聖公宗」。
- 西元1541年:「約翰.喀爾文」促使「法國宗教改革」,日後形成新教派別的「改革宗」或「歸正宗」或「喀爾文派」,天主教會則稱其為「結盟宗」,亦稱為「胡格諾派」。
- 西元1542年:「羅馬宗教裁判所」成立,其隸屬於「羅馬教廷」,即負責偵查、審判和裁決天主教會認為是異端的法庭,在這之前則是僅有調查,再交給世俗法庭制裁。隨著「印刷術」的發展,以及「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浪潮持續,出現了大量「基督新教」和「人文主義」的書籍,使得天主教會權威受到空前的挑戰,故「羅馬教廷」恢復「宗教裁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