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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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與管理是兩個常見的詞彙,一般人亦認為相互等效;然而,就個人的觀點而言,卻認為針對施予的目標不同,將對應產生兩種完全不同的作為。我們必須詢問自己,領導及管理的實質內涵究竟各自為何?各自如何應用於組織當中?

「領導」主要著重在「心」的面向—領導者在完全熟悉被領導者的性格之下,得以理解其適合參與的事物,並透過領導者言語或行為上的鼓舞,讓被領導者徹底地發揮天賦及熱情,以此作為促進並激勵能力展現的重要依據。

「管理」主要著重在「物」的面向—管理者在完全熟悉事物的系統性架構,以及組成元素彼此間的脈絡關係之下,依循各式專業技術的涵蓋範疇,擘劃出若干待研究與發展的子領域,以及子領域之間相互配合的關鍵事項,以此作為掌控並微調事物發展的重要依據。

若將光譜的極致兩端指定為「領導」與「管理」,單單側重任一邊,似乎都無法充份發揮「事在人為」的顯著成效。「事在人為」的深邃意涵在於,必須以「領導」的所作所為,奠定下屬對組織信任的第一層穩固基礎,更進一步引用「管理」工作對於專案事項的劃分,提供「領導」將人與事進行高效的媒合,並且促進下屬間人際關係間的完善,奠定下屬彼此信任的第二層穩固基礎,藉此發展出不同專業人士合作且交流的機制。透過上述的段落,深知「領導」奠定了雙層的穩固基礎,再讓「管理」與「領導」相互接軌,更進一步促成團隊專業能力的無礙交流,讓專案發展走向完善的方向。此意謂著「管理」對於系統性事物中脈絡關係的完整掌握,必須同步搭配「領導」對於個人性格與團體合作的透徹理解,才能真正地讓人、事、物彼此和諧地運作,兩者實在缺一不可。

只存在「管理」的作為,將會讓身處其中的人們,在不被信任及尊重的前提下,僅僅感受到制式化的生硬安排,將妨礙專業能力有效地發揮與相互整合;只存在「領導」的作為,將無法在權責交界的灰色地帶作明確的定義,對身處其中的人們,造成權責範圍上劃分不清的問題,導致分工合作的品質低下。「領導」與「管理」從來都無法等效,人性天生由情感導引而產生對應的作為,必須在顧及情感和諧之下,安排各項有序事務循序漸進地發展,方能長久且高效地發揮團隊的最大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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