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榮的背後:財富如何形塑世界,跨越千年的富饒之旅」讀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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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賈德.戴蒙在「槍炮、病菌與鋼鐵」一書中,將白人主宰現今世界的優勢,歸納於「生物」及「地理」兩大因素,此書更仔細將主宰的優勢,聚焦於「繁榮」—「財富成長」的因素,但並非著墨於有形因素—物件及天然資源,而是集中探討無形因素—制度關係,並在此關係所建構的無形框架下,檢視人們如何互動、思考及行動。作者透過大量回顧歷史的方式,帶領讀者俯視制度初始生成處,並行走於上百年的來回激盪,直至制度逐漸成熟之時,這是個人相當喜愛的地方;從中讀者亦可以清楚理解,由作者進一步歸納出的四大要素—財產權科學理性資本市場運輸通訊,如何相繼地發展,形成西方世界強而有力的根基,得以朝向繁榮之路邁進;透過書中的數據彙整,可以明顯發現一八二〇年後不久,透過四大要素的交互影響,世界上的經濟發展已開始突飛猛進。

圍繞著發明者、生產者及消費者,能夠將四大根基進行一番貼近的詮釋:「科學理性」促使發明者有系統地思考及解決疑問;「財產權」保障發明者的發明理念及生產者的創作成品;「資本市場」促使生產者取得生產大量成品的有效資金;「運輸及訊息」促使生產者迅速提供銷售訊息至消費市場,並將販售成品迅速運抵至消費者手中;從中能夠看見「市場」概念的行成,亦形成隨之而來的「交易」概念,使得讀者更容易聯想到「經濟」一詞的核心意涵,以及其中「繁榮」或「財富成長」的簡明說法。

閱讀的過程中,能夠清楚看見制度的發明並非首要,更重要的是如何能夠妥善應用於國家及社會,以形成無形且適切的行為準則;過分拘泥於發明的先後順序,無法將注意力進一步放在實用層面,透徹地看穿關鍵發展的成因;歷史已然是發生過的事務,盡可能毫無偏見地檢視事件的先後關係,仔細思考發展之間的關聯性,才應當是學習歷史的核心要義。

 

一、財產權

可以從沒有財產權一事,想像成一個人為解決某樣需求,因為得知沒有事後的保障,將會喪失動機去進行發明,來看待財產權的重要性;於是,少了財產權將難以改善生活,來進一步保障其它的權利,而落入貧困生活的窘境,亦相當容易屈從於國家的意志,甚至抵擋不了國家透過政治的權力,進行異議上的恫嚇及打壓。從起源於伊拉克底格里斯河及幼發拉底河的兩河流域,以及埃及尼羅河流域的兩大古老文明談起,當時已發展出土地交易紀錄,性質上一度能從共同擁有轉變為私人擁有,但諸王為了有效統治國度而爭取臣民的支持,常會取消土地的主張權,導致有關土地收成及交易的風險劇增,接連使得相關的貸款利率高漲,而不利於交易活動甚至是財產擁有。

特別值得注意,古希臘邁錫尼後期約西元前一二〇〇年,土地的控制權由貴族落入菁英手中,而農人甚至開始殖民邊陲的山丘土地,他們開始運用自己的意志,從錯誤中想盡辦法改良耕作的方法,克服此處土地貧瘠的問題;到了西元前七〇〇年,多達十萬塊小農田散佈於此,形成講究個人主義並反對威權,懷著榮譽心且崇尚工作倫理的一群小農們,他們發展出擁有農田的「私人財產權」、以農田作為投票基礎的「勛閥政治」、武裝結夥的「軍事自足」,形成一個集結的「城邦」—以投票的方式共同抵禦入侵的勢力,進而保障小農們的生命及財產,甚至於隨後的自由;真正的希臘民主誕生,應該起算於當時的梭倫組織起司法系統,將一般無土地的自由人納入其中,進一步擴展以保障一般人的生命、財產及自由,也就是將「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法治,作為財產權的重要壁壘;然而,民主的輝煌卻在亞歷山大的遠征下,摧毀於城邦自治權的告終。

時間來到羅馬的共和時期,約西元前二〇〇年,征服其它地域所獲取的奴隸及戰利品,已經成為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這些物品大量的流動,促使人民以此像小農買土地,最終打造出龐大的種植場,又再次形成土地集中持有的現象;甚至長期將貧窮農民徵招入軍團,以進行掠奪異域的軍事活動,形同課徵重稅般荒廢他們的農田,相形之下,富裕地主雇用免除兵役的奴隸耕種田地,進一步坐大他們的田地產出,一來一回之下,財產權不平衡的現象又再次敗露。共和時期的裁判官負責審案,但卻暗中被視為執政官的墊腳石,而執政官又被視為走進元老院的過場,導致審案的獨立性隨著個人的政治利益搖擺,沒有特殊關係的一般人民,公民權及財產權無法有效地被保障;遑論時至獨裁時期,皇帝猶如部落中的酋長,兼任法官及陪審團要員,介入審判的結果甚深,更加無法治運作的空間,以保障必要的公民權及財產權。

約莫西元一二〇〇年,英格蘭約翰王想要收復法蘭西腓力二世,於邊境諾曼第所佔領的大片土地,於是侵佔臣屬男爵們的土地,以取得資金來打仗,使得男爵們群聚反擊,佔據倫敦以逼迫國王談判協商,最終約翰王被迫簽署名為「大憲章」的協議書,承認其違反「普通法」而掠奪他們的財產;其中「普通法」隸屬於「海洋法系」,強調「司法判決先例」為優先—透過個別案例「逐步積累」發展,僅能透過影響三權的方式來進行更動。「大憲章」明確地描述必要的程序,來確保國王將一切不當歸還、不得再進行侵佔情事、擴大此權利給全英格蘭所有自由人;往後「大憲章」在王位繼承人及議會持續承認及修繕下,終於成為既強大又完善的權利宣言,其規範國王不臣屬於任何人,而臣屬於上帝及法律,因為法律立他為王。

攻讀法律的科克爵士,靠著淵博的法律知識,一路從法律執業人士,進入到最高的立法及司法機構,包括擔任下議會議長,甚至一六〇六年,獲任為王座法庭的法官,以其驚世駭俗的表現捍衛司法獨立性,鞏固了法院對抗王權及議會的權力擴張,形成現代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分立的基礎。著名的事件為當時的主教,對時任國王的詹姆斯一世提起訴訟,控訴其未兌現給予教士俸祿的承諾,在科克為首的法官們,竟判決國王為非法,最後僅存科克一人捍衛此司法判決,卻因此被國王免除職務;然而,科克持續以「普通法捍衛者」的姿態,回到議會保全其權利,持續對抗國王的特權。一六〇〇至一六一五年,科克透過其偉大的著作「英國法律彙編」,推崇「大憲章」為「普通法」的基石,聲稱「普通法」為一般人民,抵抗王權侵害及議會侵權的壁壘。然而,科克認定司法地位高於國王及議會的原則,卻被一六八八年發生的「光榮革命」所打破,議會當時以其權力壓倒國王後,便以此姿態佔據司法的上風,持續至今日;現今,也只能在深受科克著作及思想影響的美國,看見司法至上的原則。十七世紀裡,英國法院及議會接連行使其權力,對王權進行程度上的約束,並將此司法權及立法權的福音,傳遍西方世界及其它地方,持續透過三權分立來約束國家的權力,進而保障一般人民的自由權及財產權。

洛克接續科克的努力,耗費一六八〇年至一六九〇年的時間,完成其聞名於世的偉大著作—「政府論」;其中認定在「自然狀態」裡,人民得以組成一個仁慈的政府,以保護自己的生命及財產,並維持生存的需求,因此政府的合法性建構在履行這樣的責任,若是政府膽敢侵佔人民的財產,便與人民處於開戰的狀態,人民亦因此免責於此。洛克以「政府論」與費爾默爾的「王權天生」形成對峙。前者強調人類社會依據「自然」,發展出日積月累的規範,來管理可以接受的風俗、行為及財產,而此「積累性的規範」,即是「普通法」的終極來源與力量;後者則以「普通法」源自於「神賜王權」,作為其強力的論述。隨著一六八八年光榮革命結束後,議會派的勢力取得空前的勝利,由於充份反應了當時英國人沸騰的情緒,「政府論」的論述得以綿延下去,甚至影響此後美國於一七七六年,所擬定「獨立宣言」的實質內容。

如前所述,針對有形物質的「財產權」保障,大量回顧了相關的歷史發展,無形知識也就是所謂的「智慧財產權」,亦隸屬於「財產權」的一部分;針對「智慧財產權」的保障,聚焦在義大利、英國及美國的歷史發展,將能簡明地觀察到「專利法」的發展。一四七四年,義大利的威尼斯參議會,通過了第一部「專利法」,使得發明家可以申請專利,以獲得長達十年國家層級的專利保護。然而,直至十六世紀結束前,也就是前述的科克大量著力於司法系統前,英國國王還在將專利的壟斷權,當作換取收入的手段,私自頒發給利益來往的寵臣及商人;進入十七世紀後,誠如前述高舉「普通法」的效力,才在一六二四年,議會透過「專賣法」的成立,才開始限縮王權對於專利的濫用;之後,發生於一六八八年的光榮革命,限制王權對於專利的干涉,一度成為議會派革命的述求之一,持續直至一八五二年,對照美國對於專利的保護,發覺落後而開始進行徹底的改革,才讓王權才徹底停止插手於專利的私自授與。美國則是在一七八一年獨立革命戰勝英國後,於專利的保障制度方面超越了英國,直至一七九〇年,經過各路人士及參、眾議院言論的來回激盪後,完成了美國第一部的「專利法」。於是,經過將近三百餘年的發展,英國及美國對於「財產權」的保障,驅使個人勇於展現改善事務的動機,造就十九世紀核准的專利數目大爆炸,進而促使當時物質生活的繁榮發展,以及隨之而來的財富成長契機。

 

二、科學理性

不妨想像人類初生於世,面對氣候及疾病突然變異及爆發,該如何在心理層面尋求寄託,以安然面對並度過眼前的未知?參透這樣的面向,將能理解人類群聚共同祈求的行為,亦能同理「宗教」興起的其中一個因素。再將目光移回現今知識的開展,人類對於各種變異尋求已知的論述,以解釋未知現象的成因,亦可以視為「科學」興起的其中一個因素,一方面可以掌握心理的恐懼,另一方面可以嘗試對於未知進行預測(雖然未來根本不可預測),以提防未來可能的危害降臨。來回於兩種情境,我們也許被引發出深沉的好奇心,探究「宗教」與「科學」的興起之間,究竟存在著什麼樣的歷史發展,而造就現今世界的樣貌?

使用歷史、經濟及人性的觀點來觀察,當人類群聚時,常會有階級制度生成,而「教會」便是「宗教」裡,介於「信眾」與「神聖」之間的組織;它們向信眾詮釋神聖的旨意,遊說信眾以「金錢」及「地位」,換取「今生的認可」及「來世的救贖」,再將金錢用來健全教會的發展,形成一個穩固且壟斷的關係。然而,一五一七年,馬丁.路德所發表的「九十五條論綱」,點燃了「宗教改革」的火苗,往後以追求「個人」面對「神聖」的述求,而非透過「教會」橫亙其中進行圖利,於歐洲各地如火如荼地開展,橫跨了十六至十七世紀;接續宗教改革的浪潮,個人面對神聖進而產生前所未有的未知,秉持著背地裡探究的精神與力量,從中衍生出「理性探究」的時代潮流,以此發展出相對應的「科學知識」,來克服個人實體及精神存在的基本問題,於是造就出後人稱為「啟蒙運動」的時期,橫跨了十七至十八世紀。在「教會」的勢力逐漸遭「宗教改革」削弱的同時,「個人」對於「科學」的追求,亦逐漸在「啟蒙運動」的浪潮下興起,使得當時歐洲人民的心智,逐漸由基督宗教「教會」的箝制力量中掙脫而出。

觀測並解釋天上星體的軌跡運行,形成科學理性發展中,一段不可或缺且關鍵的歷史。二世紀,羅馬天文學家托勒密採用「地心論」的觀點,解釋七大星體—太陽、月亮、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及土星,同時以地球為圓心,根據較大的圓形軌道—「均輪」運行,以及較小的圓形軌道—「本輪」圍繞著均輪的軌道運行;往後的一千年間,「教會」採用了此模型,因為神聖力量的加持,任何想要挑戰並推翻的勢力,都必須憑藉著莫大的勇氣,甚至是以犧牲性命的方式來達成。

時間來到一五〇〇年,許多天文觀察家開始懷疑托密勒系統的嚴重瑕疵,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在這樣的時代下誕生,透過粗淺工具的觀測後,使用僅「教會」熟知的拉丁文,提出「日心論」為主的「天體運行論」著作,並在一五四三年死後才出版;然而,儘管迥異於「地心論」,卻還是假設天體以圓形軌道運行,一樣有著模型不夠精確的問題存在。

丹麥天文學家布拉赫,一五六〇年起,逐漸以其觀察及測量天體的卓越能力,受到王室重視並獲贈土地、豐富的津貼、文島及新建的天文台,使他得以使用高品質的儀器,進行更為精確的觀測。他對於星體運動相關的理論,貢獻微乎其微;但將觀測過程中的錯誤予以量化,使得觀測得以呈現高品質的結果,對後世影響最深,使得年輕助手克卜勒能夠從中學習,並得以促進天文知識的進一步發展。

接著英國培根爵士,提出人類觀察自然世界的知識,可以透過不斷改善的方式,進一步來改善人類的生活;也就是將希臘人以降的「演繹」方式,轉變為「歸納推理」方式,來進一步詮釋自然世界的運作;前者以被認為為真且不容懷疑的事實,後者以觀察且收集到的資料,歸結成模型及理論,各自作為進一步推理的基礎;於是,一六二〇年完成的「新工具論」,將探究「科學」的知識框架,導向盡可能客觀的手段,以避免個人的曲解,亦造就出透過精密的機器,並得出相同觀測的數據,以利進行最後的歸結。

綜合哥白尼的「日心論假設」、布拉赫的「高品質觀測」及培根的「歸納推理」,德國天文學家克卜勒結合其「數學才華」,為天文知識貢獻出更深一層的心力。古希臘天文學家以「圓形軌道」的「日心論」,預測誤差達幾十度;古羅馬天文學家托勒密以「圓形軌道」的「地心論」,預測誤差僅達幾度;丹麥天文學家布拉赫透過高品質的觀測,已經將誤差縮小到約十分之一度;一六〇九年起,德國天文學家克卜勒理解到,奠基於托勒密系統的不準確性,於是揚棄了以往使用的預測模型,連同捨棄了「圓形軌道」的假設,以「日心論」及「橢圓形軌道」為核心,提出了行星運動的三大規律,並建立起相對應的新模型,完美地符合布拉赫觀測到的資料;雖然發現了行星如何運作,卻無法對其進行解釋。

一六〇八年,義大利數學家伽利略本著「數學」及「機械」的雙重才華,設計並製造出放大倍率達三十二倍的望遠鏡,並將望遠鏡朝向天際,發現了許多星體繞著另個天體運行,直接牴觸了幾千年來,教會奉為圭臬的托勒密系統,奔騰的性子亦使得他大膽主張哥白尼系統,實際上符合「聖經」的內容;由於他與主教擁有私交,宗教裁判庭僅以告誡的方式,命令他停止教授哥白尼的一切理論。然而,一六三二年,伽利略以一般民眾所能認得的義大利文,以及透過望遠鏡足以佐證的資料,出版了「關於兩大世界體系的對話」,大量探究了托勒密及哥白尼兩種系統,並否定了托勒密系統,震驚了教會並引起了騷動,使得他反覆遭遇牢獄之災並獲得釋放。伽利略透過實務經驗及觀察結果,驗證了天體運行的理論,卻依舊無法做出知識上的大躍進,發現最為深入且關鍵的核心理論。

英國物理學家牛頓的數學能力十分高強,其當時所就讀的劍橋大學,亦已經開始教授笛卡兒所發明的「解析幾何」—破解軌道力學的重要工具,使得一六六五年至一六六七年獨處家中的牛頓,因為外婆家園中頻果自樹上落下,而意外聯想到地球的重力,讓月球能以自己的軌道,圍繞著地球運行,並透過所學的「解析幾何」及發明的「微積分」,建立起相關的理論;但由於搞錯了地球半徑,歸結不出最後正確的重力估算,而將相關的機算資料放於抽屜內。

一六八〇年,距離牛頓估算錯誤的結果二十年,幾位科學家能意識到引力的本質,但牽涉到數學的理論化建立,卻無人能勝任此任務;英國天文學家哈雷數其一,亦是牛頓的好友,在詢問牛頓有關引力的作用,會造成行星何種軌道樣貌時,被他「橢圓形」的答覆所震驚;哈雷看著牛頓自抽屜取出的計算資料,識別出地球半徑的錯誤之處,因此協助他歸結出正確的等式。哈雷支付出版費用,協助牛頓將結果匯集成「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哈雷利用相關的理論,於一七一五年及一七二四年,成功預測出兩次日全蝕的精確路徑,頓時讓大眾為之著迷,連同將培根所倡導的「歸納推理」的方法,發展至近乎成熟的地步。至此,教會在科學事務上的影響力已被削弱,過了一百年後,才使得政治與宗教完全分離。

 

三、資本市場

發明家的點子需要龐大的資本,來購買生產用的設備及原料,以提供貨物及服務的銷售,才能化為最終的經濟收入;而唯有值得信任且強健的金融系統,才能供應起龐大的資本。企業通常在金融系統中,以借方的身份取得貸方的資本,進行銷售商品的相關投資,因此資本便存在「成本」,也就是常言的「利率」。常見影響「利率」的因素,其一為資本的「供需」,當貸方的資本供應量大增時,可供借取的資本亦大增;其二為資本的「風險」,當貸方的資本提供給越可靠的借方時,貸方越容易在事後取回資本;其三為資本的「資訊」,當資本的貸方與借方,越容易進行磋商且交換資訊時,越會使得彼此的不確定性降低;三者皆會降低利率,也就是降低借款的成本,將會促使商業投資活動熱絡,以及隨之而來的經濟成長。

資本市場內常見的融資方式,分為「權益融資」及「債務融資」兩種。兩種都涉及貸方提供資金給借方,並於約定的時間過後,借方歸還原本商借的資金給貸方,更以融資方式的不同,附加上額外的金額。前者附加借方生意利潤的一部分金額(股利);後者附加商借資金特定比例的金額(利率)。前者由於作為貸方企業營運夥伴的借方,很容易隱藏實際的營運狀況,讓貸方蒙在鼓裡而受騙,所以需要安排耗時又耗財的監督機制,使得晚近直至十七世紀,才真正在荷蘭開始蓬勃發展;後者則在借方取得資本後,提供抵押的人及東西充當擔保品,以期貸方能夠確定取得所有的資金,形式相對於前者而言簡易許多,最早約在西元前一七六〇年,便在古巴比倫王國所頒布的「漢摩拉比法典」內,發現針對各項商借品項所訂定的最高利率,但利率幾乎都在二十%以上,而往後的各文明國家,亦發現此融資方式的盛行。

古希臘時期發展出「保險」機制,用來週轉資金出海做生意,但利率卻高達二二.五%。古羅馬時期一世紀時,雖然利率僅有四%,卻是透過與鄰國的戰爭所獲得的戰利品,作為資金成本的平衡;然而在二世紀,由於戰事減少,使得財政不時呈現危機;後將資金來源轉向對農人的高稅率剝削,最後導致農作物嚴重欠收,西羅馬帝國於西元四七六年走向滅亡;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直至東羅馬帝國滅亡(西元一四五三年),中間這段時期劃分為中世紀,開始發展出蓬勃的商業活動。中世紀前,由於宗教對於高利貸的禁止,導致資本市場的發展不良;此時,地方統治者發展出受保護的「市集」,更靠著特殊的結算方法,注銷交易中不平衡的收支,使得交易中的信用狀況得到了保障,因而刺激了貿易的相關活動;隨著當時全歐洲恢復商業活動,教會逐漸解除支付利息的禁令,最終「國債」的做法亦生成。中世紀後,威尼斯當地的勢力崛起,反抗拜占庭皇帝及教廷,更憑藉著永久支付利息的「國債」,強制向最富有的公民借款,以支撐連續不斷的戰爭,進而成為軍事強權及航海經商巨擘,支配東地中海近五百年。隨後崛起的城市,如佛羅倫斯、米蘭、比薩及熱那亞,繼承了還不起債務便嚴格懲罰的「羅馬法」,因此扼殺了大型的商業活動,使得經商借款管道導向了家族團體,以「家族經營的商人銀行」形式崛起。

隨著東羅馬帝國滅亡,資本的流向逐漸北移,金融中心由北方不來梅及漢堡(位於現今的德國),再向西輾轉移至安特衛普(位於現今的比利時)。一五四八年至ㄧ六四八年,荷蘭與西班牙進行了「獨立戰爭」,西班牙軍隊於一五七六年攻陷安特衛普時,使得阿姆斯特丹(位於現今的荷蘭)成為新的金融中心,頓時有了充足的資金,以應付戰爭時軍隊的龐大支出。荷蘭金融的特殊之處在於「人人參與」,而非只集中在以往少數的富有人民。共有三種債券發行:「不記名短期債券」、「記名戰爭公債」及「不記名戰爭公債」,三者性質依序為自由賣出以變現、去世可轉讓且永久付息、去世不可轉讓且停止付息,後兩者利率分別由當初發行的一六.七%及八.三三%,降至一六〇九年的一二.五%及六.二五%;到了獨立戰爭結束後,資金的需求大為降低且保障性更高,政府於一六五五年,更能以四%的利率取得資金。一般有信譽的人民,亦可以跟各省、各市政府一樣以低利率借到錢,使得當時阿姆斯特丹的排水再生土地、興建運河、造船及泥炭開採需求,能大大受惠於便宜的資本,有利於此地的建設需求;商人也能以低成本取得資本,維持一定數量的庫存貨物,達到隨時供貨的狀態,促進蓬勃的商業活動。到了一六一三年,更發展出一週兩次報導匯率的「價格表」,讓金融服務的資訊公開透明。由荷蘭人人參與購買債券、獨立戰爭結束及金融資訊透明,對應有利於資本成本的三大因素:供需、風險及資訊,使得利率得以低廉,促進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保險業、經紀業、貿易業的興起;因此,十七、十八世紀更衍生許多類型的金融創新,如海事險、退休金與年金、期貨與選擇權、跨國證券上市及共同基金;透過眾多投資銀行的誕生,投資人可以購買不同銀行出售的債券,以多元化來分散投資風險,使得利率更為降低,促使投資意願更加升高。

資本早在十七世紀中後期,開始漸漸流向政經地位落後的英國,使得一七七〇年後,荷蘭喪失其一百多年來的金融優越地位;英國接下其領導地位,於十九世紀高度開發為金融強權後,又輸出資本給當時開發中的美國;美國於二十世紀成為主要資本輸出大國後,又帶動開發中國家的金融發展,世界以此形成開發先後的的順序。十七世紀的英國王朝,常透過種種扼殺商業進取的方式,如販售特定事業的壟斷權,出售國有土地,發售經常賴帳不還的債券,以及課徵進出口關稅,來取得必要的收入;遑論之後處於議會、法院與王朝彼此對立的內戰當中,一六四五年議會派砍了查理一世國王的頭,接著一六八八年爆發的光榮革命,使得政治局勢的不穩定,更是重創了資本發展的空間。然而,光榮革命結束後,受到議會派人士的邀請,時任荷蘭總督的威廉三世,帶領著當地許多金融菁英,踏上英國登上王座,來整頓當時疲憊不堪的金融態勢。最重要的金融政策,首重恢復政府的信用程度,發展出荷蘭式的長期政府公債,以取代先前國王的短期貸款,並透過人民課徵適當的「消費稅」,以支撐起公債「本金」及「利息」的支付;該政策使得利率能夠低廉且穩定,以提供民間各大商業資本的定價,有了健全的參考及衡量指標—各種風險投資得以發展出「風險溢酬」的依據,奠定了整體金融制度完善且健全的基礎。

現代股份公司最初期的形式為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及英國東印度公司(EIC),都成立於一六〇〇年附近,吸引投資人認列公司的股份,取得必要的資本以航行於海外進行貿易活動,最終出售換取的貿易商品,來獲取大量的盈利並透過分紅回饋給股東。荷蘭東印度公司借助當時金融環境的健全,以及長久回饋大量紅利給股東—長達一百多年約二二%的股息,而能取得大量的資本出航。然而,英國東印度公司航行初期,當地的資本市場遠遠遜於荷蘭,使其無法取得長期的資本,迫使將每一趟生意切割為股份,並於每一趟航行返國後,逐漸拍賣手中的貨物,將行程的獲利再分配給股東;雖然取得資本相對困難,返航後固定的拍賣會,輾轉形成一個有效率的市場,更由於每次航行後幾乎皆有豐厚的股東紅利,使得投資人漸漸建立起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信任,而讓籌措資本的成本逐漸下降,開始能以較為合理的利率,成功賣出所發售的短期債券。對於兩大股份公司而言,在世界各地進行多方的貿易,將會承擔過多的風險,而暴露在損失慘重的高機率之中;因此,最終盡可能將貿易鎖定在亞洲區域,並將最後換取的「金銀貴金屬」運回本國,以彰顯當時本國財富的雄厚程度。

一六六二年,英國政府為了保護「遠洋貿易公司」的股東,特別授予「有限責任」的地位—不用負擔公司事業的責任,只可以賠掉他的投資,且債權人不能追討其個人財物,而能吸引投資人投入資金於風險性的事業中,促成大量資本的聚集。雖然看似對債權人較為不利,但「遠洋貿易公司」一般持有政府的「公債」,使得貿易公司儘管不幸破產,依舊能透過穩定的公債,補償債權人的可能損失。直到一八五六年公佈「公司法」,才將「有限責任」的地位,擴展至「一般大多數公司」的股東。因此,英國的資本市場從十七世紀發跡,十八世紀不斷的發展,一路上從公債制度的健全,提供國家穩定成本(利率)的資本;到股份公司的成立,資本追逐相對公債利率的風險溢酬;再到股份有限責任的立法,免除過渡擔憂風險的資本,能夠更加容易匯集;最後來到十九世紀的全盛期。一七一九年至一七二一年,英國南海公司的股價泡沫事件,使得議會在一七二〇年立下「泡沫法」,來嚴格審查股份公司成立的程序,最終直到一八二五年予以解除限制。一八一五年,立下「穀物法」來徵收穀物的進出口關稅,以保護國內量產業者,免除境外低廉穀物的競爭,最終亦在一八四六年予以廢除。更在一八六九年廢除「債務人法」,取消了負債人若無財力償還借款,必須透過監禁的方式予以懲罰。以上於十九世紀放寬的種種法令,造就英國的資本市場達到全盛;雖然英國的經濟規模只比法國大二八%,但倫敦可取用資本的數量,卻遠遠高達巴黎的九倍;如此資本活絡的情況,造就許多人物得以有所本,將許多商業創新勇敢實踐出來,以此造福了平民大眾。

 

四、運輸通訊

運輸牽涉到「動力」及「速度」兩個面向,而通訊則涉及「訊息」。

一但提到生產,便缺少不了動力,古希臘人發明了螺桿、滑輪及槓桿等精巧的裝置,能把人類的力量放大到極致;然而,直至約一〇〇〇年左右,幾乎所有的農耕、工業及建築,都是由人力來執行;大規模且繁重的任務,則透過聚集大量勞力的方式完成。在此之後,漸漸使用獸力來取代人力,但因為昂貴又沒效率,產出依舊有限。第一次使用「諾里亞水車」作為動力來源,出現在前一五〇年的古希臘,僅能用於水流湍急處;爾後經過不斷的改良,在大約一五〇〇年,出現水流速緩慢依舊能推動運行的「齒輪上射氏水車」,主要用於磨穀物及小麥,甚至推動鑄造廠、鋸木機及壓碎鐵礦砂;一直到十九世紀,水車還一直是西方生活的必備品。風力常見於推動帆船前進,但作為動力來源有顯見的缺點,包括不太可靠及必須不時調整方向,因此由早期的「柱式風車」演進到「六角塔狀風車」,後者在荷蘭廣泛被使用;直到一七四五年,更進一步改善為自動調整葉片的「尾風車」,仍然可在現今的美國農地上,發現它依舊被使用。「水」及「風」源於大自然,取代「人」及「動物」作為動力來源,雖然能有較好的動力產出,卻牽涉到無法有效控制的問題,使得尋覓其它動力來源的努力持續進行著。

幾百年來,礦工無法把水自三十英尺的深處抽出,才輾轉發現此極限是「大氣壓力」所造成。一六五四年,德國格里克透過實驗所造出的真空,擁有強大的力量,而發現大氣的潛力。一六七三年,法國帕潘擔任荷蘭惠更斯助手的經歷,協助他發展出「真空引擎」。十七世紀晚期,英國伍斯特侯爵及塞維利更發明出「蒸汽機」,並以此取得專利;此時期啟動科學革命的人,大多為「貴族富豪」,卻也引領出許多沒受過高深教育的「工匠」,冀望於透過發明取得專利後經商發財,間接也推動往後「工業革命」的發展。一七一二年,英國紐科門因為專利的關係,與英國塞維利展開合作,改良以往發明蒸氣引擎的構想,發明出世界第一部「常壓蒸汽引擎」,將汽缸裡的水反覆加熱及冷卻,順勢帶動內部活塞上下動作,使得礦坑中深處的水能夠抽取出來;然而,由於耗費龐大的煤礦進行加熱,並且反覆的冷卻再加熱,方能輸出有限的常壓式動力,使得整體引擎的能量效率低落;雖然存在著不少的使用限制,卻已發揮了引擎的基本概念,對於未來提供了持續進步的基礎。一七六四年,英國深具機械天賦的瓦特,奉命修理大學校內一具紐科門引擎,讓他發現交替加熱及冷卻,導致引擎效率不佳的問題。於是,他最終構想出分離汽缸內反覆加熱及冷卻的機制,使得汽缸處於恆定加熱,而汽缸外處於恆定冷卻的狀態,一舉改善了使用能量的效率。往後幾年,瓦特無法有龐大的資本,生產自己所發明的引擎,使得他最後破產;然而,一七七四年,結合了巧遇實業資本家博爾頓及槍砲製造家威爾金森的資源,讓投資資本及精準汽缸引擎有了著落,而能夠生產出「工業級蒸汽機」。直至一八〇二年,瓦特的蒸汽機專利過期後的兩年,英國特里維希克發明出產生「十倍大氣壓力」的蒸汽機,並因此申請了專利,有別於瓦特發明初僅能產生「一大氣壓力」的蒸氣機,更有了十足的進展。

蒸汽動力問世之前,儘管航行海路危險許多,但以成本及速度的觀點而言,卻比行走陸路來得廉價又快速;因此,開鑿國土內的運河以利航行,一直是常採用的運輸方式,卻因為受限於地勢的平緩程度,而非如此想像中如此實用。蒸氣引擎一開始用於船運上,因為需要乘載大量的煤礦,並不時停靠岸邊補煤,使得航行的成本相當高昂;十九世紀末葉,隨著更高壓蒸氣引擎的發明,才得以讓航行所需的煤量減少,而能載運更多的貨物及航行到更遠的地方,得以間接剷平所及各地,經濟發展不均的現象。十八世紀起,英國礦坑運煤車的木軌,逐漸被鐵軌所取代;一八〇一年爆發的拿破崙戰爭,使得馬匹糧秣的價格上升,並引起煤礦售價的上揚,使得開發出實用於軌道的引擎以取代馬匹,已變得刻不容緩。經過英國「鐵道火車頭之父」史蒂文生與其兒子羅伯特的持續努力,不斷地改良蒸汽引擎,最終開發出每小時達三十英里以上的蒸汽引擎;很快地,連接英國各地工業中心及港口的鐵道計畫,亦如火如荼地展開;在陸路上,蒸汽引擎與鐵道的相互發展,使得人們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大縮短往返於國內各地的行車時間,形成人人以能夠負擔的費用,於國內各地進行長途的旅遊,促進人潮所到之處的經濟發展。

一八〇〇年,由於可靠電力無法取得、電流轉為訊號很困難、探測及解讀訊號能力薄弱三大因素,使得電子通訊依舊遙不可及。一八〇〇年,義大利伏特發現於浸鹵水裡放置兩種金屬薄板,能夠產生持續性的電力,成為往後電池的雛型。一八二〇年,丹麥厄斯特發現電流流經電線,會使得磁針偏離方向。一八二五年,俄國施靈發現將電流進行脈衝組合,能夠使得磁針偏離幅度不同。英國解剖專家庫克透過三條電線,結合三根磁針左、右、不動三個方向,發現擁有二十七種的組合;美國肖像畫家摩斯則發想出僅靠一條電線,即可運作的密碼系統;然而,兩人都遇到專業上的問題而無解,也就是電池電壓太低,訊號無法進行長距離的傳輸。到了一八三〇年代,英國教授惠斯通已能透過高壓電,將電流傳至數英里之外,庫克與惠斯通兩人的合作,終將長距離傳輸訊息的系統建立起來;約莫同一時間,摩斯則與化學教師葛爾及年輕資本家維爾合作,改良電池的設計,並把摩斯密碼進行簡化,形成今日一隻手指即能快速操作的地步。經過十九世紀以上人士先後的通力合作,使得不利於電子通訊的三大因素得以克服。庫克及摩斯兩人都個別在英國及美國境內,向政府官員及大眾展示出,透過事先架設好電報線傳送訊息,其速度遠快於搭火車傳遞訊息的信使,使得兩國境內的電報線鋪設開始急劇增長;直到一八五八年,鋪設完成第一條跨大西洋電纜,連接起美洲與歐洲兩地早已建構好的電報網,為此技術取得了登峰造極的成就。到了一八七一年,電纜亦連通了澳洲及印度,那一年全球似乎成為一體。

 

四大因素匯集與大英帝國

能由回顧的歷史中察覺,重要因素底蘊的生成,往往以匯集前人努力的方式,透過不斷地改良及精進,一步一步堆砌起來而集其大成,並非是一支獨秀的單一偉人從無到有的傑作。在此之中,一個能夠推動人們朝向四大因素發展的文化,進而建立起相關因素的制度,也許才是最值得注意也最重要的地方。經過四大因素的概略性探討,發現英國在其政經發展的早期階段,便早已取得一般人民財產權的保障,反倒是其他三項因素—科學理性、資本市場、運輸通訊,以日後逐漸轉移並匯集的方式,才在此地漸漸地融合並發酵;至此,使得十九世紀的英國,得以步入繁榮的強盛時期;若擱置其往後展開全球殖民的道德性,可發現其殖民的同時,亦間接將制度面的深層精神,推向被殖民的國家內部,使得人民的思想得以激盪出火花,並以其習得的核心知識,反向滲透至大英帝國內部,來展開必要且關鍵的反擊;因此,該以何種視角來看待大英帝國殖民的殘酷創舉,以及背地裡隱含的四大因素,或許是個相當值得多元探討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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