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莎白一世
- 羅馬帝國(前27— 395年)
- 東羅馬帝國(395—1453年)
- 西羅馬帝國(395—476年)
- 不列顛尼亞行省(43—410年)
- 盎格魯—薩克遜時期(410—1066年):約650年、古世紀
- 410年:西羅馬帝國撤軍不列顛尼亞行省,「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盎格魯人、薩克遜人及朱特人入侵英格蘭。
- 410年—6世紀:遍佈許多王國
- 6世紀—8世紀:大國併吞小國後,逐漸形成七個主要王國(七國時代)。
- 8世紀—8世紀末:王國合併後,逐漸形成五個主要王國。
- 8世紀末—927年:王國合併後,逐漸形成單一王國。
- 927年:威塞克斯王國統一五國為英格蘭王國。
- 927—1016年:威塞克斯王朝—英格蘭王國
- 1016—1042年:丹麥王朝—英格蘭王國
- 1042—1066年:威塞克斯王朝—英格蘭王國
- 盎格魯—諾曼第時期(1066—1154年):約100年、中世紀
- 1066—1135年:諾曼第王朝—英格蘭王國
- 1135—1154年:布盧瓦王朝—英格蘭王國
- 金雀花王朝時期(1154—1485年):約330年、中世紀
- 1154—1399年:金雀花王朝—英格蘭王國
- 1399—1461年:蘭開斯特王朝—英格蘭王國
- 1461—1485年:約克王朝—英格蘭王國
- 都鐸王朝(1485—1603年):約120年、近代
- 1485—1603年:英格蘭王國
- 1497年:大英帝國『起始』
- 斯圖亞特王朝(1603—1649、1660—1714年):約90年、近代
- 1603—1649年:英格蘭王國
- 英格蘭共和國(1649—1660年)約10年、近代
- 1660—1707年:英格蘭王國
- 1707—1714年:大不列顛王國
- 漢諾瓦王朝(1714—1901年):約190年、近代
- 1714—1800年:大不列顛王國
- 1800—1901年:大不列顛暨愛爾蘭聯合王國
- 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1901—1917年):約15年、近代
- 1901—1917年:大不列顛暨愛爾蘭聯合王國
- 溫莎王朝(1917年—現今):近代
- 1917—1922年:大不列顛暨愛爾蘭聯合王國
- 1922年—現今: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君主制—君主立憲議會制
- 1997年:大英帝國『結束』
- 盎格魯—薩克遜時期(410—1066年):近660年
- 威塞克斯王朝(927—1016年)
- 埃塞爾斯坦(Æthelstan)(927—939年)
- 埃德蒙一世(Edmund I)(939—946年)
- 艾德雷德(Eadred )(946—955年)
- 艾德維格(Eadwig)(955—959年)
- 埃德加(Edgar)(959—975年)
- 殉道者愛德華(Edward the Martyr)(975—978年)
- 決策無方者埃塞爾雷德或埃塞爾雷德二世(Æthelred II)(Æthelred the Unready)(978—1013年):其與諾曼第公爵妹妹「艾瑪」(Emma)成婚。
- 斯文.福克比爾(Sweyn Forkbeard)(1013—1014年):同時為丹麥國王(986—1014年)及挪威國王(999/1000—1014年)、繼任英格蘭國王僅五週。
- 決策無方者埃塞爾雷德(Æthelred the Unready)或埃塞爾雷德二世(Æthelred II)(1014—1016年):其與諾曼第公爵妹妹「艾瑪」(Emma)成婚。
- 埃德蒙.艾恩賽德(Edmund Ironside)或埃德蒙二世(Edmund II)(1016年):繼位僅七個月。「肯努特」入侵成功後,迫使其子「流亡者愛德華」(Edward the Exile)或「愛德華三世」(Edward III)逃往「匈牙利王國」避難,並且生下「埃德加.埃德林」(Edgar Ætheling)或「埃德加二世」(Edgar II)。
- 丹麥王朝(1016—1042年)
- 肯努特(Cnut)(1016—1035年):同時為丹麥國王(1016—1035年)、挪威國王(1028—1035年),其與諾曼第公爵妹妹「艾瑪」(Emma)成婚。
- 哈羅德.哈雷福特(Harold Harefoot)或哈羅德一世(Harold I)(1035—1040年)
- 哈撒克努特(Harthacnut)(1040—1042年):同時為丹麥國王(1035—1042年)。
- 威塞克斯王朝(1042—1066年)
- 懺悔者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or)(1042—1066年):「流亡者愛德華」於1057年返回英格蘭後逝世,威塞克斯王朝成員僅存其子「埃德加.埃德林」及其叔叔「懺悔者愛德華」。
- 戈德溫王朝(1066年)
- 哈羅德.戈德溫森(Harold Godwinson)(1066年):地方主要家族勢力之一,繼位僅九個月。有鑒於「埃德加.埃德林」太過年幼,於是「哈羅德.戈德溫森」被推舉為國王,來率軍對抗「征服者威廉」的入侵。
- 盎格魯—諾曼第時期(1066—1154年):近100年
- 諾曼第王朝(1066—1135年)
- 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或威廉一世(William I)(1066—1087年):同時為諾曼第公爵(1035—1087年)。「哈羅德.戈德溫森」在對抗「征服者威廉」入侵時身亡,「埃德加.埃德林」被推舉為國王,但從未被加冕,最終被和平廢黜而臣服於「征服者威廉」。
- 威廉二世(William II)(1087—1100年):「征服者威廉」之子。
- 亨利一世(Henry I)(1100—1135年):「征服者威廉」之子、同時為諾曼第公爵(1106—1135年)。「亨利一世」之子不幸逝世,其女「瑪蒂達」(Matilda)奉命與法蘭西王國的安茹伯爵—「若弗魯瓦五世」(Geoffrey V)成婚,藉此結盟來保護法蘭西王國南部邊境,同時,兩人的長子為「亨利二世」(Henry II)。
- 布盧瓦王朝(1135—1154年)
- 史蒂芬(Stephen)(1135—1154年)
- 「亨利一世」外甥、諾曼第公爵(1135—1144年)。
- 1138—1153年:「瑪蒂達」和「若弗魯瓦五世」與「史蒂芬」因爭奪王位,爆發內戰而陷入「無政府狀態」(The Anarchy)。
- 1153年:在雙方戰事陷入僵局下,「瑪蒂達」返回諾曼第,獨留其子「亨利二世」繼續征戰,最終透過「沃靈福德條約」(Treaty of Wallingford),「亨利二世」取得王位繼承權。
- 金雀花王朝時期(1154—1485年):近330年
- 若弗魯瓦五世(Geoffrey V)(1129—1151年)
- 諾曼第公爵(1144—1150年)、安茹伯爵(1129—1151年)、緬因伯爵(1126—1151年)、都蘭伯爵(1129—1151年)。
- 儘管「金雀花」(Plantagenet)非其姓氏,但逝世許久後,綽號被用來作為後續王朝的名稱。
- 安茹帝國衰落後的13世紀期間,國王所召開並提供建言的「大會議」(Great Council),由於深受「大憲章」、「牛津條例」及「西蒙.德.蒙福特議會」的先後影響,逐漸轉變為「議會」(Parliament)。
- 安茹帝國衰落後的14世紀期間,有鑒於「蘇格蘭獨立戰爭」(1296—1357年)、「百年戰爭」(1337—1453年)及「黑死病」(1348—15世紀末),造成人口銳減且王國支出加重,而引發全民沉重稅賦的議題,「議會」中的地方騎士、市民及教士代表,由偶爾宣召的參與者,轉變為永久成員,甚至在單獨集會所討論議事,逐漸形成「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而有別於大貴族所形成的「上議院」(House of Lords)。
- 金雀花王朝(1154—1399年)
- 安茹帝國(Angevin Empire)(1154—1214年)
- 在帝國巔峰時期,領土範圍橫跨整個英格蘭、近半法蘭西王國、部分愛爾蘭及威爾斯。
西元1154年法蘭西王國領地劃分
西元1180年安茹帝國於法蘭西王國內的領土範圍,其中紅色的諾曼第公國、安茹伯國、緬因伯國、都蘭伯國及阿基坦公國為主要領土,而斜線色交錯部分的布列塔尼公國,則受其勢力影響,因此法蘭西王國近半國土,淪為安茹帝國所控制。
- 安茹帝國『起始』
- 短斗篷亨利(Henry Curtmantle)或亨利二世(Henry II)(1154—1189年)與其子少年國王亨利(Henry the Young King)(1170—1183年)共治
- 「亨利二世」為「若弗魯瓦五世」之子、諾曼第公爵(1150—1189年)、安茹伯爵(1151—1189年)、緬因伯爵(1151—1189年)、都蘭伯爵(1154—1189年)、阿基坦公爵(1152—1189年)。
- 「亨利二世」與阿基坦公爵夫人成婚,獲得「阿基坦公國」的控制權。
- 1169—1177年:「盎格魯—諾曼人入侵愛爾蘭」(Anglo-Norman invasion of Ireland)期間,在教宗認定愛爾蘭教會可藉此改革及增加稅收而支持下,「亨利三世」最終將所佔領土稱為「愛爾蘭領地」(Lordship of Ireland),並宣布其子「無地者約翰」為「愛爾蘭領主」(Lord of Ireland),後續大多數定居者來自英格蘭及威爾斯,連同其後裔稱為「諾曼愛爾蘭人」(Norman Irish)。
- 獅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或理查一世(Richard I)(1189—1199年)
- 「亨利二世」之子、諾曼第公爵(1189—1199年)、安茹伯爵(1189—1199年)、緬因伯爵(1189—1199年)、都蘭伯爵(1189—1199年)、阿基坦公爵(1189—1199年)。
- 無地者約翰(John Lackland)或約翰(John)(1199—1216年)
- 「亨利二世」之子、愛爾蘭領主(1177—1216年)、諾曼第公爵(1199—1204年)、緬因伯爵(1199—1204年)、都蘭伯爵(1199—1204年)、阿基坦公爵(1199—1216年)。
- 1204年:「法蘭西王國」國王「腓力二世」佔領「諾曼第公國」、「安茹伯國」、「緬因伯國」、「都蘭伯國」,領土僅存「阿基坦公國」。
- 1213—1214年:「英法戰爭」(Anglo-French War)爆發,「無地者約翰」戰敗「法蘭西王國」國王「腓力二世」,徹底失去大部分領土控制權。
- 安茹帝國『結束』
- 1215年:「無地者約翰」為收復失地與擴軍備戰,而無休止的財政詐取,造成貴族反叛與「大憲章」(Magna Carta Libertatum)簽訂,其主要為貴族保護財產及生命,以及危及安全時進行反抗而制定,包含自由主義精神,並為日後平民進入議會、議會制度及公民法權奠定基礎。
- 1215—1217年:「第一次男爵戰爭」(First Barons’ War)爆發,在教皇宣布「大憲章」違法及「無地者約翰」不遵守下,貴族聯合「法蘭西王國」國王「路易八世」叛變,在貴族逐漸倒向「亨利三世」下,最終結束於「路易八世」戰敗,且撤離已佔領的英格蘭領土。
- 溫徹斯特的亨利(Henry of Winchester)或亨利三世(Henry III)(1216—1272年)
- 「約翰」之子、愛爾蘭領主(1216—1272年)、阿基坦公爵(1216—1272年)。
- 1236年:「安茹帝國」幾乎瓦解而僅存英格蘭,但國王依然傾向採納「法蘭西王國」親友的建言。
- 1238年:國王批准其妹再婚,而違背宗教誓約,激怒了教俗兩界的貴族們。
- 1258年:國王不顧飢荒,欲開徵新稅舉債進行戰事,男爵們促使國王在「狂暴議會」(Mad Parliament)中,被迫接受所立「牛津條例」(Provisions of Oxford),其主要規範定期召開「大會議」外,必須由公眾選出12位優秀人民參與,使得「大會議」由不定期召開且具備司法性質,轉變為定期召開且具備議政性質。
- 1259年:「威斯敏斯特條例」(Provisions of Westminster)在「牛津條例」基礎條例上進一步強化,不僅針對男爵與國王間的關係進行改革,以此改變「王室法庭」(Royal Court)現有程序;同時,將改革導向重新界定,男爵與其封臣間的關係及彼此間的權利與義務,以此強化「莊園法庭/領主法庭」(Manorial Court/Lord Court)。
- 1262年:教宗允許國王不服從「牛津條例」及「威斯敏斯特條例」,且國王無意消弭分裂局勢,使得內戰再起。
- 1264—1267年:「第二次男爵戰爭」(Second Baron’s War)爆發,最終叛軍投降。
- 1264年:蘭開斯特伯爵「西蒙.德.蒙福特」(Simon de Montfort)領導男爵們擊敗「亨利三世」。
- 1265年:「西蒙.德.蒙福特」以國王名義召開「西蒙.德.蒙福特議會」(Simon de Montfort’s Parliament),議程中進行激進改革的討論,並暫時穩定了政治局勢。由於邀請各郡的騎士與市民作為地方代表參加,而被稱為「英國第一個議會」,對日後議會產生一定影響。
- 1265年:「西蒙.德.蒙福特」在隨後戰役中身亡,並且「牛津條例」遭廢止。
- 蘇格蘭之鎚(Hammer of the Scots)或長腿愛德華(Edward Longshanks)或愛德華一世(Edward I)(1272—1307年)
- 「亨利三世」之子、愛爾蘭領主(1272—1307年)、阿基坦公爵(1272—1307年)。
- 國王將「習慣法」以成文法律進行修訂,連同自身所頒布的律令,透過所召開五十多次的「議會」通過並實施。
- 國王推行眾多成文法律主要目的:強化王室法庭對私人特權法庭的監督以避免不公、掌握切確的王室封地以增加軍事義務及稅收,以及改善地方治理狀況以利人民生活。
- 國王針對全民徵收「非常稅補助金」、貿易業者徵收「關稅」,以及宗教界徵收「什一稅」,來應對向外征戰逐漸頻繁,卻導致宗教界及工商界起而反抗。儘管國王同意遵從「大憲章」規範,要在全國一致同意下才能徵收,但最終依舊因財政枯竭而反覆違反。
- 13世紀中葉開始,國王開始定期召開「大會議」,並且召喚平民代表參與,就行政、立法、司法及財政事務進行商討。在立法方面,同意國王所送交的成文法律以利實行;在司法方面,如同最高法庭處理重要或困難案件;在財政方面,審核並批准國王向全民徵稅的要求。
- 1284年:國王征服北威爾斯,指派王室官員直接管轄,而「邊疆領主」(Marcher Lord)權力不變;隨後,大量徵稅加強北方沿海四重鎮的建設,並宣布其子「愛德華四世」為「威爾斯親王」(Prince of Wales)。
- 1294—1303年:「英法戰爭」爆發,兩國為了爭奪「加斯科尼」(Gascogne)而起軍事衝突,「蘇格蘭王國」選擇與「法蘭西王國」結盟,最終國王以法蘭西國王封臣的身份將其收復。
- 1295年:國王為了向地方徵收非正規性稅收,召開「模範會議」(Model Parliament)而各郡騎士、市民及教士代表被邀參加,此時已獲得普遍認可,不僅形成了議會制度,更為日後「下議院」出現奠定了基礎。
- 1296—1357年:「蘇格蘭獨立戰爭」(Wars of Scottish Independence)爆發,肇因於國王入侵蘇格蘭,藉此逼迫蘇格蘭國王退位,以表達對其於「英法戰爭」中立場的不滿。
- 1307年:國王出征蘇格蘭途中逝世,遺留蘇格蘭問題及加斯科尼問題。
- 卡那封的愛德華(Edward of Caernarfon)或愛德華二世(Edward II)(1307—1327年)
- 「愛德華一世」之子、威爾斯親王(1307—1327年)、愛爾蘭領主(1307—1327年)、阿基坦公爵(1307—1327年)。
- 1308—1378年:教廷遷往法蘭西王國南部,自此教皇皆為法蘭西人,並且依附於法蘭西國王,因此造就英格蘭人抵制教皇,針對英格蘭教會組織管理的相關法令。
- 1315—1317年:中世紀晚期襲擊歐洲地區的第一場自然災害—「1315—1317年大饑荒」(Great Famine of 1315—1317)爆發,東至波蘭南至阿爾卑斯山皆受到影響,起因於氣候極端及牛病導致牛羊數量驟減,均使得農作物嚴重歉收,於是疾病、犯罪、大規模死亡,甚至殺嬰及食人現象猖獗,直至1322年歉收才完全恢復。
- 在位期間,貴族試圖恢復特權造就混亂局勢,並且持續不斷的戰爭造成財政負擔加重,進而影響君臣關係,對政治穩定、社會凝聚力及經濟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 國王軟弱而依賴寵臣意見維持統治,使得大貴族們殺害並透過議會驅逐寵臣,隨後國王與寵臣打敗大貴族們,卻加重國王與大貴族間的不和睦。
- 在王后默許及王子同意下,議會脅迫國王退位,衝擊王權的神聖不可侵犯性,亦證明議會可以引導法律變化。
- 溫莎的愛德華(Edward of Windsor)或愛德華三世(Edward III)(1327—1377年)
- 「愛德華二世」之子、威爾斯親王(1327—1377年)、愛爾蘭領主(1327—1377年)、阿基坦公爵(1327—1377年)。
- 國王的戰爭野心,足以支撐起英格蘭因脫離歐陸,走向民族融合而成為國家下,深具排他性所必須具備的暴力行為。
- 1337—1453年:「百年戰爭」(Hundred Year’s War)爆發,肇因於兩國對「加斯科尼(Gascogne)歸屬、蘇格蘭王國與法蘭西王國結盟而阻礙對其征服、法蘭西國王斷後而否決身為親人的英格蘭國王對王位繼承要求,以及兩國在「佛蘭德斯」(Flanders)利益衝突等問題。
- 1346—1353年:中世紀晚期襲擊歐洲地區的第二場自然災害—「黑死病」(Black Death)爆發,標示著「第二次鼠疫大流行」(Second Plague Pandemic,1346—18世紀末或19世紀初)的開端,造成歐洲人口銳減30%至60%,死者多為青壯年,直至16世紀初才恢復至此前人口數。1353年後,鼠疫已在絕大多數地方消失,但轉為地方流行病在某些地方復發,直至18世紀末或19世紀初才減弱許多。
- 理查二世(Richard II)(1377—1399年)
- 蘭開斯特王朝(1399—1461年):金雀花王朝支系
- 亨利四世(Henry IV)(1399—1413年)
- 亨利五世(Henry V)(1413—1422年)
- 亨利六世(Henry VI)(1422—1461年)
- 年僅十個月便繼位,經歷1422—1436年的幼主時期,連帶使得貴族與議會權力提升。
- 1455—1487年:「玫瑰戰爭」(Wars of Roses)爆發。
- 約克王朝(1461—1485年):金雀花王朝支系
- 愛德華四世(1461—1470年)
- 亨利六世(Henry VI)(1470—1471年)
- 愛德華四世(1471—1483年)
- 愛德華五世(1483年)
- 理查三世(1483—1485 年)
- 都鐸王朝(1485—1603年)
- 亨利七世(1485—1509年)
- 亨利八世(1509—1547年)
- 1517—1648年:「宗教改革」期間,「神聖羅馬帝國」中的「薩克森公國」、「瑞士邦聯」,以及「英格蘭王國」、「法蘭西王國」,相繼出現訴求宗教進行改革理念而形成一股浪潮。
- 1534—1558-1603年:「英國宗教改革」(English Reformation)期間,始於議會通過並頒布「最高權威法令」(Acts of Supremacy),終於伊麗莎白女王在位統治期間。
- 1545—1563年:「特倫托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數次召開,以因應當時「宗教改革」(Reformation)運動的推行,發表了關於教會教義和教誨的重要聲明和澄清,譴責新教的異端邪說,並重新界定審查制度的準則,提倡「反宗教改革」(Counter-Reformation)運動,因此加深了「天主教」與「新教」雙方的對立。
- 愛德華六世(1547—1553年)
- 瑪麗ㄧ世(1553—1558年)
- 伊莉莎白ㄧ世(1558—1603年)
- 本著保守派情懷,走向改革派道路,廢除「瑪麗一世」的宗教政策,卻又厭惡福音派的顛覆性,因此成就折衷派的作為。
- 宗教上採行中道方式,抵觸當時歐陸的潮流,實屬相當罕見。
- 非常節儉使得耗費鉅資建造宅第的建築開銷落於廣大子民身上,促成位居英格蘭最敢大膽創新的建築時期之一。
- 1568—1648年:「八十年戰爭」(Eighty Year’s War)爆發,最終歐陸強權「法蘭西王國」、「荷蘭共和國」及「瑞典王國」崛起,而「西班牙王國」及「神聖羅馬帝國」逐漸衰落。
- 斯圖亞特王朝(1603—1649年)
- 詹姆士一世(1603—1625年)
- 查理一世(1625—1649年)
- 1639—1653年:「三國戰爭」(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或「不列顛內戰」爆發,使得英格蘭、蘇格蘭及愛爾蘭間爆發一系列的軍事衝突。
- 英格蘭共和國(1649—1660年)
- 對保王派的嚴懲性課稅及出售國王與教會土地,使得政府的資金充裕用於造船,造就商船及戰艦迅速壯大,並促進貿易與開拓殖民地。
- 1651年:議會通過壟斷貿易的「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s),導致英荷間貿易關係的緊張嚴重加劇。
- 1652—1654年:「第一次英荷戰爭」(First Anglo-Dutch War)爆發,起因於兩國在貿易和殖民擴張問題上的緊張關係,最終雙方戰平。
- 斯圖亞特王朝(1660—1714年)
- 查理二世(1660—1685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Stuart Restoration)(1660—1688年),主要聯合躍升歐陸強權的「法蘭西王國」,制衡海上貿易強權的「荷蘭共和國」。
- 1665—1667年:「第二次英荷戰爭」(Second Anglo-Dutch War)爆發,起因於兩國在貿易和殖民擴張問題上的緊張關係,最終荷蘭戰勝。
- 1665—1666年:「倫敦大瘟疫」(Great Plague of London)爆發,其隸屬於「第二次鼠疫大流行」(Second Plague Pandemic,1346—18世紀末或19世紀初)間的疫情,造成倫敦25%人口喪生,亦為英國最後一次大規模爆發鼠疫,因為隨後英國政府逐漸改善衛生條件。
- 1666年:「倫敦大火」(Great Fire of London)爆發,燒毀了古羅馬城牆內的倫敦城,並且蔓延至城牆外西側,促使倫敦進行大規模重建。
- 1672年:查理二世與法蘭西國王路易十四世秘密簽署「多佛密約」(Secret Treaty of Dover),以英格蘭重回天主教陣營為條件,換取其金援及軍援攻打荷蘭。
- 1672—1674年:「第三次英荷戰爭」(Third Anglo-Dutch War)爆發,起因於兩國在貿易和殖民擴張問題上的緊張關係,最終荷蘭戰勝。
- 1678—1681年:「天主教陰謀」(Popish Plot)蔓延,外加上查理一世親法蘭西舉動,以及未來王位繼承人約克公爵欲迎娶法蘭西人,導致反天主教會心態死灰復燃並蔓延,間接導致數年後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 1679—1681年:「排除危機」(Exclusion Crisis)爆發,議會著手進行王位繼承排除要務,嚴禁未來信奉天主教君王繼位,使得政治上開始出現反對國王的「輝格黨」(Whig)及力挺國王的「托利黨」(Tory)。
- 「約翰.洛克」(John Locke)此期間起草「政府論」(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申明抵抗君主權利,於1688年出版後成為「輝格黨」的聖典。
- 1683—1685年:「輝格黨」中各式暗殺查理二世及約克公爵的陰謀不斷卻未如願,導致輝格黨及不順從國教的新教徒遭受強烈反彈,而約克公爵因此順利繼承王位。
- 詹姆士二世(1685—1688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Stuart Restoration)(1660—1688年),主要聯合躍升歐陸強權的「法蘭西王國」,制衡海上貿易強權的「荷蘭共和國」。
- 1688—1689年:「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爆發,在國王一連串支持並恢復天主教信仰的行徑下,議會中部分的「托利黨」及「輝格黨」成員,秘密連署建請公主瑪莉二世(長女)夫婿—「荷蘭共和國」的「奧蘭治的威廉」繼承王位(其同時也是國王的姪子,本就有權繼承王位,且兩者都信仰新教),最終迫使國王流亡海外而成功繼位。
- 瑪莉二世及威廉三世(1688—1694年)
- 威廉三世(1694—1702)
- 安妮(1702—1714年)
- 漢諾瓦王朝(1714—1800年)
- 喬治一世(1714—1727年)
- 喬治二世(1727—1760年)
- 喬治三世(1760—1820年)
- 喬治四世(1820—1830年)
- 威廉四世(1830—1837年)
- 維多利亞(1837—1901年)
- 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1901—1917年)
- 愛德華七世(1901—1910年)
- 喬治五世(1910—1917年)
- 溫莎王朝(1917—1922年)
- 喬治五世(1917—1922年)
- 喬治五世(1922—1936年)
- 愛德華八世(1936年)
- 喬治六世(1936—1952年)
- 伊莉莎白二世(1952—2022年)
- 查爾斯三世(2022年—現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