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阿焜早點.Supiidoスピード(咖啡).太平雲梯.雲之南道步道.太平老街.竹鶴21(午餐).冬瓜妹.新粿派.二尖山步道.1314觀景台.瑞峰小吃部(晚餐).朵麗絲森林民宿
未來再訪景點:台灣總督府鐵道部廳舍(現今台灣博物館鐵道部園區)、基隆水道(現今暖暖淨水場)、台北水道(現今自來水博物館)、台中水道(遺留水源地儲水塔、第一集水井、第二集水井、機房及警衛室)、新竹水道(現今新竹水道取水口展示館)、台灣製糖株式會社橋仔頭工場及本社事務所(現今台灣糖業博物館)、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總爺工場及本社事務所(現今台南總爺藝文中心)、帝國製糖株式會社台中工場及本社事務所(現今帝國糖廠湖濱生態園區)、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廳舍(現今台灣菸酒公司總部)、日本樟腦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工場(現今華山文創園區西館)、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南門工場(現今台灣博物館南門園區、僅存放置樟腦及鴉片的倉庫、四百石貯水槽及一段工場紅磚圍牆)、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松山菸草工場(現今松山文創園區)、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台北酒工場(現今華山文創園區中館及東館)、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台中酒工場(現今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台北總部(現今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倉庫(現今記憶倉庫)、太平村(王勇古厝、隆榮商店:張文環故居、資泰百貨及望風斷崖)、龍王金殿、竹坑溪步道(風飛砂瀑布、青苔瀑布、石洞瀑布、中正大瀑布、龍宮瀑布及生毛樹瀑布)、瑞里千年蝙蝠洞、燕子崖、太興岩步道、琥珀社咖啡莊園、圓潭自然生態園區
今日起個大早,探頭窗外意會到天氣依舊晴朗,心想來個市區漫遊是個不錯的主意,大家正在熟睡之際,一人背起相機便開始了一趟臨時起意的市區漫步行程。途經任何引領好奇心的地點,毫不猶豫便一腳步入「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昔日為「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嘉義工場」;緩緩邁開步伐行進於暖暖日光斜照的步道,兩旁新舊並列的建築散發著美意,我來到了當時全台灣最早生產高粱酒而有「白酒故鄉」之名的地方;黃暖的晨意中耀眼的紅磚屋格外引人注目,昔日為作為酒精倉庫,標示著當時的嘉義工廠是全台灣唯一專門製造酒精的工廠之外,更同時說明著其亦是當時重要的國防軍需工業。緊接著來到昨日造訪的「嘉義美術館」對面,佇立了許久只為了好好細看,早晨橘黃色調的日光穿越鳳凰樹後,落於昔日「專賣局嘉義支局」廳舍的優美樣貌及柏油路面的斑駁樹影;日光營造出透亮與灰暗的綠意,點綴著建築物的懷舊風情,更進一步以這樣的方式佈滿樹影,呈現出另一番獨特的美意。
在眼前細緻美景的催化下,嘗試著綜合兩處的歷史:大正5年(西元1916年),「大正製酒株式會社」成立了民營酒坊,包括嘉義工場、台中工場、斗六工場及北港工場;大正11年(西元1922年),台灣總督府因爲實施「酒類專賣制度」,「台南專賣支局嘉義出張所」徵收了「嘉義酒工場」(「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前身)及「斗六酒工場」,並將廳舍設置於「嘉義酒工場」內;大正13年(西元1924年),僅有「嘉義酒工場」升格而改隸屬於「專賣局嘉義支局」,而「斗六酒工場」自其獨立出去;昭和11年(西元1936年),「專賣局嘉義支局廳舍」(嘉義美術館古蹟棟的前身)完工。在這段簡短的歷史中,「酒類專賣制度」及「專賣局」促成了兩處景點的連結,因此也進一步產生了疑問:當時的歷史背景為何產生專賣制度?究竟專賣局依循專賣制度還專賣了哪些物品?此兩大疑問可說是引起我十足的好奇心。
「專賣」指的是政府依法對於產業的生產與消費進行獨佔,並且獨佔由其取得的銷售利益。首先,綜觀整個日治時期,依序實行的專賣產業及成立專賣局來負責相關事務的時間點如下所示:
明治30年(西元1897年):鴉片專賣
明治32年(西元1899年):食鹽及樟腦專賣
明治34年(西元1901年):台灣總督府成立專賣局
明治38年(西元1905年):菸草專賣
大正11年(西元1922年):酒類(啤酒及酒精)專賣
昭和08年(西元1933年):啤酒專賣
昭和13年(西元1938年):酒精專賣
昭和17年(西元1942年):火柴專賣、度量衡器製修專賣
昭和18年(西元1943年):石油專賣
昭和19年(西元1944年):苦汁專賣
以各項專賣產業對財政收入的貢獻而言,主要以鴉片、食鹽、樟腦、菸草及酒類五大類為主;直至大正11年(西元1922年),實行酒類(啤酒及酒精)專賣後,五大類專賣事業的收入對於財政歲入的佔比,平均已經將近30%,其中菸酒專賣事業收入對於整體專賣事業收入的佔比,平均更高達70%。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專賣產業所帶來的直接財政收入外,還進一步利用「專賣品販賣權指定」來允許特定人士進行專賣品販賣,類似於給予特權來兜攏人心,以此達成政治上穩定統治的目的,又能擴充專賣品的銷售範圍。
回到大日本帝國統治台灣初期,透過政治、經濟及財政層面進行了解,將有助於明瞭專賣局的成立乃至於專賣制度的實施。在財政支出(歲出)方面,由於台灣各地武裝抗日的活動頻繁發生,大日本帝國為了維持治安,逐年耗費在台灣的軍隊費用龐大,另外尚有行政費用的支出。在財政收入(歲入)方面,主要來自於「地租」(土地稅)及「釐金」(貨物消費稅),前者因為「隱田過多」及「土地所有權不明確且複雜」,使得徵收的稅額有限;後者因為島內「農耕技術落後」、「交通網絡貧乏」及「動亂頻傳」,儘管大清帝國統治末期,台灣遭西方國家強行開港進行貿易,得以進行商品出口,卻無法大量產出、快速運輸及安全交易,同樣使得徵收的稅額有限。為了反轉上述的劣勢讓財政收入增加,除了改革土地制度外,勢必要先另外加重財政支出,精進農耕技術及興建基礎建設,以致於促進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財政赤字的狀況相當顯著。綜合以上所探討的面向,日治初期台灣對於大日本帝國形成的財政負擔,藉由昔日大日本帝國提供台灣總督府額外的「補充金」,進一步彌補財政赤字得以證實:西元1896—1904年,平均年補充金佔台灣總督府平均年總歲入的21%,而前三年相當高分別為72%、53%及34%。
總總沉重的財政負擔,一度讓大日本帝國統治台灣初期想要轉賣台灣,卻在台灣總督府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上任,進一步重用「後藤新平」作為行政長官下,粉碎了政壇上不斷流傳的言論。「後藤新平」提出共計6千萬圓、20年計畫的「台灣事業公債法案」,在其不斷遊說大日本帝國政壇,以及在台日人強烈支持下,最終以共計3千萬5百萬圓、20年計畫的內容,獲得「帝國議會」(貴族院及眾議院)的支持,隨後開啟了一連串的改革,最終扭轉財政結構上的劣勢。出身於醫學領域的「後藤新平」,內心秉持著「生物學原則」—也就是生物的樣態來自於對生存環境的適應及長久於此形成慣習所導致,以生物樣態類比於台灣文化習俗,深知唯有依循台灣生活現況進行統治,才能讓台灣人民順從。
在舊慣調查方面:「後藤新平」在「生物學原則」的基礎認知下,開始組成「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西元1901年),聘用京都帝國大學法學教授主持舊慣調查,同時聘用人類學及民俗學家「伊能嘉炬」作為幹事,主要進行(一)漢人舊慣調查—研究「鄭氏東寧王國」及「大清帝國」統治時期的各式法律及行政制度。(二)原住民舊慣調查—聘用人類學、地理學及植物學家「森丑之助」作為蕃族科囑託(聘員)及其他人士,進行原住民生活型態的調查。(三)農工商經濟舊慣調查—研究台灣與「大清帝國」南部、南洋之間過往的經濟關係。透過以上的了解,得知首先對於欲統治的人民進行了科學式的研究,以此作為推動各領域發展與制定統治法律的重要參考。
在農業改良方面:「後藤新平」為了順應大日本帝國對於糖的需求,聘用留學德國的農經博士「新渡戶稻造」,在台灣已有的糖業發展基礎上,改良甘蔗品種、改善耕作方法(特別是獎勵施肥)及引進新式製糖技術,同時首度引進大日本帝國「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台北總部為現今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的資本成立「台灣製糖株式會社」來擴大經營模式,並且興建完成全台首座磚木結構的製糖工場—「橋仔頭工場」(現今台灣糖業博物館)(西元1901年),雙雙促使台灣糖業在產量上大幅度增加;直至「新營第二工場」完工為止(西元1937年),無論是台灣製糖、明治製糖、大日本製糖、鹽水港製糖、帝國製糖、昭和製糖等株式會社所興建之工場,其中包含「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的「總爺工場」及本社事務所(現今台南總爺藝文中心)、「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的「虎尾工場」及支社事務所(現今虎尾糖廠、二戰幾近全毀)、「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的「新營工場」及本社事務所(現今新營糖廠)、「帝國製糖株式會社」的「台中工場」及本社事務所(現今帝國糖廠湖濱生態園區)、「昭和製糖株式會社」的「玉井工場」及本社事務所(現今玉井糖廠),皆捨棄磚木結構而採用整體鋼骨結構;一座座大型工場遍地開花,矗立於臺灣中南部鄉村廣大平原的中間,更結合鐵路、公路及海港等交通建設,使得蔗糖甚至稻米、木材等等,能夠以有效率的方式出口至大日本帝國。
在土地改革方面:「後藤新平」成立「臨時台灣土地調查局」(西元1898年),尖峰時期的專任技師及技手高達780位,足足花費他們七年的時間,進行規模空前且詳盡的土地調查,透過實際的大地測量理解了台灣之地形、建立了精確的地籍、確認了土地的性質區分,發現實際的農田比以往大上1.7倍,並且趁此機會導入近代式的土地所有權,以此大幅增加經常性的土地稅收入。同時,承襲了清末時期土地所有權為大租戶及小租戶共有的制度,以公債強行購買大租戶的農田,使得台灣總督府成為全台灣最大的地主,透過這樣經濟控制的方式,增加出口至大日本帝國的稻米與蔗糖產量。
在交通建設方面:在「後藤新平」的促成下,鋪設了近萬公里的道路,以利於村落與村落間及村落與市街間的往返;台灣總督府成立「鐵道部」(廳舍為西元1919—1920年完工,現今為台灣博物館鐵道部園區),負責管理鐵路的建設、保存、運輸及私設鐵路後(西元1899年),聘用「長谷川謹介」作為總工程師,著手規劃及促進興建完成基隆至高雄的「台灣縱貫線鐵路」(西元1908年),同時聘用留學德國及奧地利的森林博士「河合鈰太郎」,著手規劃及促進興建完成「阿里山森林鐵路」(西元1914年),雙雙促成資源開採及快速運輸。隨著二水至外車埕的集集線鐵路(昔日「台灣電力株式會社」興建水庫運輸使用)(西元1921年)、竹南至彰化的海岸線鐵路(西元1922年)、八仙山森林鐵路(西元1923年)、太平山森林鐵路(西元1924年)、基隆至新城的宜蘭線鐵路(西元1924年)、花蓮港至台東的台東線鐵路(西元1926年)及高雄至枋寮的潮州縣鐵路(西元1941年)依序完工通車,全台灣的交通運輸也來到一個便捷的嶄新狀態。有鑒於安平港及鹿港泥沙淤積,淡水港已作為台灣最大的國際貿易港口,若要投入經費進行整修,勢必皆耗費相當龐大的經費,故基隆港計畫由軍用港發展為商用港,得以結合台灣內部的交通運輸網絡,以較近距離及有效率的方式,出口所需資源至大日本帝國;基隆港築港期間經歷第一期浚港工程、築港維持期,以及第二次築港工程的前期,而後第二期相關的計畫,在「日俄戰爭」過後及爭取的預算通過下,繼續在「後藤新平」離任後實行,也為日後基隆港的築港工事奠定了基礎。
台灣鐵道路線圖,取自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網站。
在動亂平抑方面:「後藤新平」廢除「三段警備法」,避免憲兵、陸軍與警察系統的想法不同,並且權責區域無法明確界定,導致平定抗日游擊隊的成效不彰,進而繼續沿用大清帝國統治時期的「保甲制度」(西元1898年),即十戶為一甲,設有「甲長」(近似村、里長),十甲為一保,設有「保正」(近似鄰長);兩者主要任務為戶口調查、監視村莊出入者、防禦並通知匪徒來襲及天然災害警戒等,受規約中的「刑罰連坐責任」規定約束,並且在「街庄長」及派出所警察的監督下,作為其輔助機關。另外,由保甲中挑選壯丁組成地方自衛組織—「壯丁團」,同時推選「團長」及「副團長」作為領導,主要協助警察維持地方治安、鎮壓匪徒,平日有軍事、紀律操練及消防訓練。
保甲制度宣導相關圖像示例,取自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檔案館.台灣歷史檔案資源網。
壯丁團宣導相關圖像示例,取自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檔案館.台灣歷史檔案資源網。
「廢縣置廳」的行政區域改制(西元1901年),進一步形成「警察本署—廳警務課—支廳—警察官吏派出所」的科層組織,台灣總督府民政部設置警察本署,自地方行政層級—「廳」開始,警務課長由警部(日本警官階級之一)擔任且輔佐廳長,支廳長直接由警部(日本警官階級之一)擔任,同時負責警察事務及一般行政事務,成為地方行政與治安的中心,更下轄分佈各處的派出所,而派出所警察則在保甲與壯丁團的輔助下,深入民眾的日常生活,以此逐漸孤立抗日游擊隊,甚至進一步招降這些挑動抗爭的份子,而「後藤新平」於必要時,也會毫不心軟地下令處決頑強的抗日份子。在各地治安逐漸好轉後,保甲同時輔助「街庄長」的一般行政事務(西元1904年);爾後,廢除「街庄制」改設「區」為地方基層行政官署,保甲轉為同時輔助「區長」的一般行政事務(西元1909年);往後,保甲更進一步擴大職責範圍,直至該制度廢除(西元1945年)。日治時期以「警察官吏派出所」為中心,以「保甲」為耳目及「壯丁團」為輔助力量,構築警察在地方上的權力空間,以此有效地維持地方社會的秩序。
大正15年(西元1932年)台北州警察衛生展覽會展示海報,取自姜朝鳳宗族部落格。
在衛生健全方面:台灣日治時期開始,由於乾淨的井水僅由財閥獨佔,絕大多數的民眾常以雨水、井水或儲存雨水的方式取得原水,再以沉澱或明礬過濾等方式,簡單淨水煮沸作為飲用水,因此對於傳染病的發生較無法控制,亦不符合現代化衛生飲水的觀念;另外,各戶將排泄的污水放在屋外存留,更直接影響到市街的衛生狀況;以上種種導致當時鼠疫、霍亂、流行性感冒、瘧疾、赤疾、天花等傳染病大規模侵襲,而鼠疫的流行則與公共衛生息息相關,使得台灣被稱為「瘴癘之地」。
台灣上水道分佈圖,取自維基百科.台灣日治時期水道設施。
時任內務省衛生局長的「後藤新平」,認為擁有健全的公共衛生,將能夠增強國家的發展機能,於是為了杜絕傳染病的流行,便需要普及化衛生設施,而興建「上、下水道」(給水、排水道)便是根本的解決辦法;於是,聘用「威廉.巴爾頓」為衛生工事顧問技師,他與同被聘用為衛生工程技師亦是其學生的「濱野彌四郎」,一同執行全台灣的衛生工事調查後,提出了「上、下水道」(給水、排水道)的規劃與設計,以此分開乾淨及污穢水源;然而,「威廉.巴爾頓」在初始階段,卻因病不幸病逝於返回日本時,「濱野彌四郎」承接此後23年期間的水道事務,陸續完成淡水(西元1899年)、基隆(西元1902年)、彰化(西元1908年)、台北(西元1909年)、高雄(西元1913年)、嘉義(西元1914年)、台中(西元1916年)及台南(西元1922年)、新竹(西元1929年)等遍佈全台灣主要都市的水道興建,而台南水道工程進行10年之久,更是集其畢生之大成。
在專賣設立方面:最早實行於台灣的專賣制度,可以上溯至鄭氏統治時期的樟腦專賣,以及大清帝國統治時期屢興屢廢的樟腦、硫磺、鹽、煤、沙金專賣,但直至大日本帝國統治時期所實行的專賣事業,不僅更加徹底而且績效卓越,帶來的財政收入相當可觀。
(ㄧ)鴉片專賣(西元1897年)—台灣於大清帝國統治時期,鴉片所課徵的「關稅」及「釐金」(貨物消費稅),即占據了當時財政收入的一半,足以想見當時鴉片上癮已嚴重。有鑒於台灣日治時期,大量人口對於吸食鴉片上癮,時任內務省衛生局長的「後藤新平」,對於鴉片採取「漸禁政策」(西元1896年),透過總督明令禁止鴉片輸入,卻又允許吸食鴉片之下,成立「台灣總督府製藥所」專職於研究鴉片的製造方法(西元1896年);歸咎其原因,主要在於鴉片專賣的收入很高,將能夠對陷入窘境的財務狀況有所助益;另一原因為當時缺乏立即戒癮的療法,於是無法強制實施禁止吸食的政策,如果這麼做的話,無疑對於當時各地動亂頻傳的狀況雪上加霜;另在許多因素的綜合考量下,使得鴉片成為台灣總督府的專賣事業,並且主要透過「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台北總部為現今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自島外進口,供應製造鴉片所需的原物料;當時無論在製造、販賣鴉片及開設鴉片吸食所,都必須擁有許可證並且繳納特許費後方能營業,而鴉片上癮者同樣必須有許可證,以作為吸食鴉片的特許權(西元1897年)。在專賣初期,鴉片所帶來的專賣收入佔整體財政收入,一度高達近50%;然而,在國際鴉片調查介入(西元1929年)、政黨抗爭鴉片許可制度(西元1929年)、鴉片矯治醫院成立(西元1930年),以及鴉片上癮者自然死亡的因素下,儘管鴉片專賣制度依舊綿延48年之久,鴉片吸食人口到後期還是銳減,更於台灣總督府擴充其它專賣事業下,鴉片專賣為財政帶來的收入佔比,同樣也是持續降低。
(二)食鹽專賣(西元1899年)—遠至鄭氏王朝統治時期,台灣便開啟了第一座鹽場,將鹽的生產、運銷與販賣交由民間自理,除了對鹽場本身收取稅金外,而出口食鹽時又會再收取一次稅金。來到了大清帝國統治時期,初至中期依舊延攬既有的稅收政策;中至後期為了抑制鹽價與進一步增加稅收,透過管制鹽的生產及運銷,便開啟了食鹽專賣;在非經官方許可之下,不得私自生產及運銷,否則將處以刑罰,但在加派人員加以查緝之下,依舊無法有效杜絕層出不窮的私曬、私煎及私售問題。來到了大日本帝國統治時期,針對舊有的鹽業制度進行調查,發現了官方低買高賣形同課徵消費重稅並導致官員貪腐、沒有能力明察供需狀況來穩定鹽價、防治違法私人行為必須動用不恰當的刑罰,於是認定食鹽專賣限制了鹽業的發展,便決議廢除專賣制度;專賣廢除後的理想情境不外乎,自由交易得以順應自然供需平衡鹽價、每日所需的民生用鹽得以廉價供給、鹽業業者得以穩定獲利而持續發展,更為理想的是能夠藉此攏絡民心,但最終結果卻是反其道而行;受阻於台灣當時交通不便,使得偏遠地區的運銷受限,在供給不足的情形下,拉抬了這些地方的鹽價,而靠近台灣西南部鹽田的地區,以及靠近進口大清帝國廉價鹽的港口,卻呈現出自由產銷而下降的鹽價,故存在整體鹽價嚴重不均的現象;另外,台灣鹽業者面對這樣的衝擊,外加上為了節省成本,競相以簡易且粗略的方法製鹽,導致整體品質下降,以及自由產銷後加入的鹽業者,無法有效建構出後進的產銷通路,故整體鹽業發展亦令人擔憂;於是,台灣總督府在配合大日本帝國內地鹽業者的利益,以及維持台灣鹽的供需穩定及產銷正常化,並且藉此自給自足而有剩餘出口,使得相關稅收得以填補財政收入缺口的主要考量下,宣佈重回大清帝國統治時期的食鹽專賣制度,並且成立「台灣總督府鹽務局」,負責管理食鹽專賣事務(西元1899年)。往後(西元1899—1923年),在各種優惠及補助下,雖然台灣鹽田開始擴張,卻依舊倚賴大清帝國福建沿海的鹽進口,但直到台灣縱貫鐵路開通後(西元1908年),才因為交通運輸便捷,使得食鹽達到自給自足的狀態,並且隨著鹽田持續擴張下,斷絕了大清帝國的食鹽進口,同時開始有多餘的產量行銷島外國家,尤其是出口至大日本帝國,解決生產費用上升而產量下降的困境,行銷版圖因此不斷擴大。大日本帝國在兩次的東京協議後(西元1936—1937年),決議出各殖民地生產工業用鹽的產量計畫,同時由「大日本鹽業株式會社」、「台灣製鹽株式會社」與「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合資成立「南日本鹽業株式會社」,致力於工業用鹽的生產(西元1938年)。
昔日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廳舍(現今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取自維基百科.專賣局。
(三)樟腦專賣(西元1899年)—台灣因為地處亞熱帶區域,使得樟樹生長密集且品質佳,而透過樟樹能夠製成「賽璐珞」(塑膠未發明前類似於塑膠之原料)與「無煙火藥」,於是樟腦成為19世紀後半期,各國競相追求的工業及軍需原料,可知由其衍生的利益相當龐大。台灣遠於大清帝國統治時期而開港之際,即開始進行樟腦的專賣;然而,在外國勢力透過私運方式介入之下,甚至掀起雙方的軍事交戰,衝突使得樟腦專賣一度廢止;當樟腦專賣再度恢復時,形成「撫墾局」統一收購,再藉由「特定洋行」壟斷而進行轉賣的情勢,卻又再度使得不得其門而入的其它外商眼紅,進而轉變為外交事件,最終又讓樟腦專賣廢止。台灣於日治時期初期,開始將貿易商業權自外商手中收回,同時禁止濫伐樟樹與私製樟腦,並且公布專賣制度,並且成立「台灣總督府樟腦局」,負責管理樟腦專賣事務,同時設置「台北南門工場」,專職加工提煉再製樟腦,為台灣唯一且規模龐大的官營樟腦加工廠(西元1899年)。決議成立專賣局後(西元1901年),「台灣總督府專賣局」(現今台灣菸酒公司總部)統合並管理「台灣總督府製藥所」、「台灣總督府鹽務局」及「台灣總督府樟腦局」所有的專賣事務,後三者予以廢除,而「台北南門工場」併入其下成為「南門工場」(現今台灣博物館南門園區、僅存放置樟腦及鴉片的倉庫、四百石貯水槽及一段工場紅磚圍牆)。在進一步公布專賣法後,從管制原料到生產、製作、運輸與銷售皆由政府統籌辦理(西元1903年);趁著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西元1918—1919年),國際經濟失衡且疲弱之際,整合全台灣精製樟腦業者成立「日本樟腦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工場」為現今華山文創園區西館)、賽璐珞製造業者成立「大日本賽璐珞株式會社」及粗製樟腦業者成立「台灣製腦株式會社」,額外深入掌控生產費用、腦丁(負責開採樟腦的人)、樟腦粗製、樟腦再製、樟腦精製,以及賽璐珞的生產銷售等等;其中「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台北總部為現今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為「台灣製腦株式會社」的最大股東;往後(西元1934年),為了應對外國勢力的競爭,更進一步將粗製樟腦完全收歸專賣局經營,「台灣製腦株式會社」便因此廢除,自此形成樟腦專賣的完全壟斷。
(四)菸草專賣(西元1905年)—台灣在大清帝國統治初期,便被禁止煙草種植及製造,使得煙草產業逐漸轉為沒落,但在末期時,轉為積極鼓勵煙草種植,甚至派員遠至呂宋島的馬尼拉學習種植及製造技術,使得煙草產業一度呈現出發展盛況,卻依舊遠遠不及當時茶、糖及樟腦產業的蓬勃發展。台灣進入大日本帝國統治初期,有鑒於財政收入依舊短缺的考量,對菸草開徵稅收(西元1904年),卻使得菸草產業在高額菸草稅下專趨蕭條,反而使得稅收遠不如預期。有鑑於此,為了提升種植及製造菸草的技術、提升最終產品的品質、振興菸草產業,並且藉此得以自給自足,最終達到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以彌補下列已成立的專賣事業,因為各自因素而無法穩定成為財政收入的來源—鴉片專賣銷售量逐年下滑;樟腦專賣受國際市場影響,銷售量暴起暴落;食鹽專賣受限於氣候,銷售量極為有限;綜合這些考量之下,台灣總督府便決議將菸草納入專賣(西元1905年)。早在台灣平埔族活躍的時代,便有優良的經驗及技術用以生產「煙絲」(將菸葉切成絲狀、粒狀、片狀、末狀或其它形狀,再加入輔料後,經過發酵、儲存而不捲製,即可供銷售吸用的菸草製品),外加本地商人擁有現成的機器設備用以生產,以及專賣局透過「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台北總部為現今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進口菸葉,再轉為提供所需原料,使得專賣局在指定民間委託商並且按照一定程序生產之下,菸草專賣在初期得以順利展開;經過持續的研究之下,專賣局研發出足以大量生產的機器,並在「台北菸草工場」(現今台北轉運站和京站時尚廣場、僅存一排原料倉庫作為停車場)完工啟用下,遂停止委託民間製造(西元1912年),而「捲煙」及「雪茄」透過其生產,並且搭載各自品牌名稱上市後(西元1915年),前者在市場上逐漸取代「煙絲」,而後者在遠從呂宋島邀情專業技工來台進行技術指導下,在產銷量上雖不及「捲煙」卻超過「煙絲」;往後,日軍發動太平洋戰爭期間(西元1937—1945年),台灣以外對於「捲煙」的需求更是激增,為了更進一步滿足大量的需求,進一步興建「松山菸草工場」(現今松山文創園區)(西元1937年)。就由過往的銷售數據得知,自研發出大量生產的機器後,直至日治時期結束前,菸草專賣收入對財政歲入的佔比,皆大概穩定在10%附近。
(五)酒類專賣(西元1922年)—台灣的自然條件優越且作物豐饒,糧食作物常有剩餘而得以用來釀酒,因此早自南島語族定居此地時,便開始有了簡單的製酒技術及飲酒習慣,只是技術並不成熟。台灣歷經鄭氏王朝及大清帝國統治時期,製造酒的技術始終停留在副業的型態,無法有所提升成為主要產業;然而,在大日本帝國統治時期下,台灣總督府為了開闢財源而徵收「酒造稅」(製酒稅)後(西元1907年),才使得民間小型酒業被迫合併而規模變大,開始走向專業化及資本化型態的經營方式,伴隨著產量及銷售量增加,台灣總督府每年的財政收入亦隨之增加。在第一次世界大戰過後(西元1921年),國際景氣不振而連帶使得財政收入減少,「酒造稅」的收入已不堪支應,戰後各項建設所需要的財政支出,於是將酒類納入專賣事業中(西元1922年),使得當時如「日本芳釀株式會社」、「高砂麥酒株式會社」、「樹林紅酒株式會社」、「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宜蘭製酒株式會社」、「台南製酒株式會社」、「埔里社酒造株式會社」等,所設立的212家民營製酒工場,經過有計劃地整併後,最終僅剩下15家官營製酒工場(西元1924年);其中「台北酒工場」(現今華山文創園區中館及東館)及「台中酒工場」(現今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仍然保留古典元素作為建築裝飾,其它如「嘉義酒工場」(現今嘉義文創園區)則開始受到「現代主義」所影響。酒類專賣不同於以往而堪稱「專賣中的專賣」,主要在於從原料的培植、取得,到產品的製造、銷售,全部皆由官方包辦;在官方的介入下,各地的製酒工場以機械化的設備及科學化的方式製酒,並且在研發技術持續精進下追求突破,常使得品質及產量因此提升,接這再藉由已建構好的銷售系統,亦能使得販售量隨之增加,因而酒類專賣帶來極為可觀的財政收入。往後,日軍發動太平洋戰爭期間(西元1937—1945年),台灣在刺激消費活動下,外銷專賣酒類,甚至前進南洋開設工場,可謂造就另一波盛況;儘管當時美軍空襲台灣下(西元1944年),導致許多酒場被轟炸而無法營運,但很快地在二次大戰結束後(西元1939—1945年),酒類供不應求的情形又再度浮現。
西元1895—1898年,「後藤新平」任職於大日本帝國內務省衛生局長,致力於內務行政及衛生設備的革新改善;西元1896年,受台灣總督「樺山資紀」邀請於台灣總督府擔任衛生顧問,對台灣的衛生制度進行規劃。西元1898—1906年,新任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與民政局長「後藤新平」抵台履任,開啟了後世人所謂的「兒玉、後藤時代」;在「兒玉源太郎」奔波於昔日大日本帝國對外的軍事事務,而在台天數寥寥可數下,「後藤新平」獲得充分的授權,得以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為台灣往後的治理工作奠定了紮實的基礎。透過上述的詳盡回顧,可以說橫跨了西元1896—1906年的十年間,俯視「後藤新平」多項重要的改革,而這些改革最終的成效,可以透過財政的面向進行檢視與探討。
昔日台灣總督府廳舍(現今中華民國總統府廳舍),取自維基百科.中華民國總統府。
對於財政歲入的數據進行檢視,參考論文終戰初期臺灣煙酒專賣事業之研究,藉由其中表2-4及2-5可以得知,不同時期財政歲入相關細項的變化。賦稅即租稅,包括田賦、製茶稅、出港稅、石油消費稅等等;印花即印紙;公營事業即官業及官有財產其中一類,包括鐵道、郵便、電信、電話、森林、醫院及監獄等等;專賣亦為官業及官有財產其中一類;其他包括日本中央一般會計名目下對臺灣的「補助金」或其他特別名目的稅收;甚至是各項專賣事業逐年收入,以及其對於整體專賣事業收入的佔比。
第一期:西元1896—1904年。此時期台灣的財政依賴大日本帝國的「補充金」補助,尤其是西元1896—1898年此三年最為大量,由其他項目的佔比平均達20.27%可以見得;由於財政收入的窘困,更需要透過公債額外籌措經費用以建設,由公債項目佔比平均達16.55%可以見得;耗時將近七年進行詳盡的土地調查後,於西元1904年開始貢獻「土地稅」,由賦稅項目的佔比平均達20.36%可以見得;西元1897–1899年,鴉片、食鹽及樟腦專賣陸續帶來顯著的收入,由專賣項目的佔比平均達30.64%可以見得。
第二期:西元1905—1913年。西元1905年,「日俄戰爭」爆發。自此時期開始,台灣邁入所謂的「黃金時代」,財政上已能自我獨立,由公債及其他項目的佔比較前期下降許多,並且平均分別僅為3.05%及1.66%可以見得;治安趨向逐漸穩定、衛生條件逐漸改善及縱貫鐵路建設完成且營運,連帶讓官營事業收入增加、貨物運送迅速及商品消費便捷,後兩者亦間接貢獻「貨物消費稅」,由公營事業及賦稅項目的佔比較前期成長許多,並且平均分別達13.66%及25.92%可以見得;新設立的菸草專賣逐年增加顯著的收入,由專賣項目的佔比較前期微幅成長,並且平均達33.76%可以見得。
第三期:西元1914—1920年。西元1914—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阿里山森林鐵路建設完成且營運,無論是鐵道收入及森林收入大幅增加,另外郵便、電信、電話及醫院收入亦是相同情況,由公營事業項目的佔比較前期成長許多,並且平均分別達21.15%可以見得;鴉片、食鹽、樟腦及菸草專賣帶來的收入穩定和緩增長,由專賣項目的佔比與前期相比幾近持平,並且平均分別達31.35%可以見得;台灣為因應大日本帝國於日俄戰爭後所面對的財政難關,於西元1914年將稅收一部分讓渡給大日本帝國,為反哺大日本帝國財政的時期。
第四期:西元1921—193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際經濟普遍疲軟,開啟了「個人所得稅」的徵收,適時填補賦稅收入,由賦稅項目的佔比較前期微幅下滑,並且平均達15.39%可以見得;新加入的酒類專賣與前期加入的菸草專賣,逐年大幅增加的收入,適時地抵免鴉片及樟腦專賣逐年大幅下降的收入,依舊使得整體專賣收入穩定微幅增長,由專賣項目的佔比與前期相較幾近持平,並且平均達32.30%可以見得;集集線鐵路、海岸線鐵路、八仙山森林鐵路、太平山森林鐵路、宜蘭縣鐵路、台東線鐵路增建完成,鐵道收入及森林收入持續增加,另外郵便、電信、電話及醫院收入亦是相同情況,由公營事業項目的佔比較前期微幅成長,並且平均分別達23.45%可以見得。
第五期:西元1935—1945年。西元1937—1945年,「太平洋戰爭」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自西元1936年開始,台灣的財政盈餘開始繳交至大日本帝國作為「軍事貢獻金」,以此供應大日本帝國作戰時的各項費用支出。酒類與菸草專賣逐年大幅躍升的收入,適時地抵免鴉片及樟腦專賣逐年急遽下降的收入,最終幾近由酒類與菸草專賣撐起整體專賣收入,由專賣項目的佔比較前期下滑,並且平均達27.27%可以見得;賦稅及公營事業項目的佔比,與前期相比幾近持平,平均分別達15.73%及23.23%可以見得。
賦稅、公營事業及專賣項目可以說是台灣總督府財政歲入的三大支柱,得以擺脫依賴大日本帝國的補助,而邁向財政自給自足的狀態;儘管各時期穿插著大大小小的國際戰事,台灣依舊能盡力保持財政盈餘,並且在大日本帝國財政短缺時,逆向地回流進行經費上的貢獻;以後見之明而言,「兒玉、後藤時代」裡各項制度及建設的革新確實功不可沒,使得往後繼任的總督能在已有的基礎上持續建設外,更能因此擁有如此紮實的財政基礎;在統治及財政數據呈現的面貌上,「兒玉、後藤時代」的政績確實可圈可點。儘管昔日台灣總督府基於統治的目的,卻順勢擬定並實行許多攸關民生的政策,相關的建設在事過境遷後觀察,甚至具備相當程度的影響力,在親眼細察過日治時期綿延不絕的史料後,許多部分令我感到十分震懾,依序主要包含以下三個部分的政策:
(ㄧ)遍佈全台各地的上、下水道設計,以及各種醫療制度及醫學校的設立,乃至於醫療知識的傳授,讓台灣人民能夠建立公共衛生觀念,擺脫長年以來鼠疫、霍亂、流行性感冒、瘧疾、赤疾、天花等傳染病大規模的侵襲;了解這一切的來龍去脈後,也才頓悟原來在那個時代裡,擁有潔淨的水源可以飲用,竟然是十分珍貴且幸福的一件事情。
(二)在縱貫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鐵路興建前,詳盡的地理探勘以便徹底掌握地形及地貌,然後挑選出合適的鐵道路線,以期能夠深入偏遠及資源豐碩的地區,同時兼顧平抑民亂及調度資源的目的;尤其是阿里山森林鐵路同時結合「延長速成主義」及昔日獨步全球的特殊工法設計,隱含著登山親近優美森林及伐木加工優化經濟兩種理念,在一邊伐木一邊造林下,依舊能有序地維持生態平衡;無奈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紅檜與扁柏順著出口經濟繁榮而被過度砍伐,甚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在戰爭龐大需求的帶動下,毫無忌憚的開採讓保育造林的機制被破壞,形成山林及生態的浩劫,造成往後的林木資源逐漸枯竭,實為令人相當愕惋的一件事情。
(三)為了財政窘境而甘讓人民領有許可證繼續吸食鴉片,同時結合大日本帝國境內的財閥資本勢力,以掏空人民健康的方式來活絡資本循環,藉此鞏固初、中期的財政收入來源,甚至同時能在其它專賣事業發現這些資本遍佈的蹤跡;台灣總督府透過專賣事業,開啟了與財閥緊密合作的模式,讓資本主義籠罩於台灣的統治日常,同時深入各種民生商品之中,盡可能地進行公司間的併購,讓所有可能的資源為己所用,藉此降低成本而讓獲利極大化,於是人民福祉勢必在財政的考量下有所取捨。
對於台灣日治時期各領域的發展,可以擁有許多批判性的空間,但在統治的首要目的下,所促成的制度與基礎建設,間接使得台灣與現代化接軌,卻是無可爭論的事實;倘若只著眼於殖民統治的善與惡,勢必只會得到全面負向的評論,而只著眼於後續現代化的制度與基礎建設,定將只會得到全面正向的評論;個人認為若要中立地進行思考,必須將自我置入龐大的完整史料中,盡可能地切換至昔日的情境進行理解,也許最終將會發現不同以往的自我評論,而這樣的評論肯定是有褒有貶,呈現出多元層次的深度內涵。抱著這樣回溯歷史的觀點,究竟要如何看待以下各位人物,曾經在日治時期施展專業能力,並且在促成台灣現代化上有過一番努力,而因此冠上各種「台灣之父」的別名呢?
長谷川謹介:台灣鐵道之父
濱野彌四郎:台灣水道之父
威廉.巴爾頓:台灣自來水之父
新渡戶稻造:台灣糖業之父
磯永吉:台灣蓬萊米之父
八田與一:台灣嘉南大圳之父
兩處於日治時期而保留至今的建築,顯見曾經助益台灣總督府的財政歲入,如今卻成為市區美學的要地,尤其在街道悄悄渲染清晨日光的當前時刻,格外顯得動人。領略清晨的美後,心滿意足地步向來時路程,日光持續蔓延街道上所見的每一個角落,空氣彷彿呈現出朦朧的淡黃色調,街頭遊蕩的犬隻淡定橫越,樸實而不浮華卻又那麼觸動心弦,這是我此遊最美的嘉義街景,一點也不為過。
自早晨的嘉義街景歸來,佇立於商旅房間內猶如晨間早喚,待各位打理儀容完畢後,一同步行前往簡易的中式早餐店,帶回今日活力的重要泉源;能夠將簡單的食材呈現出不簡單的風味,便具備了一項了不起的功夫,手中的蛋餅便是如此,因此成為早晨美好的開端。Supiido咖啡的風味及店舖特色值得讓人再訪,尤其鄰近市區且很早營業,更是貼近我們的需求;在這樣萬般充滿美意的早晨,再次出現於此也就不怎麼令人意外,而這次多了機緣與老闆寒暄兩句,臨走前在店舖窗口下留影,也了卻我忠實呈現旅程美好的一大心願。上車後,即將離開嘉義市區前往梅山鄉間,那裡有座設置於雲端的天梯等著我們造訪。
離開嘉義市後,最終行駛在縣道162甲之上,藉由36彎的公路型態將我們逐漸由海平面抬升,車窗外的景緻自當逐漸壯闊,但邊駕車邊用餘光瞥見優美景色總是危險;然而,第24彎處楊士毅先生所創作名為「太平的祝福」的作品,正好成為我們順勢下車且好好深呼吸的良機。楊士毅先生為台灣知名的剪紙藝術家,他以總長72公尺且前全球最長的剪紙作品—「有閒來坐」,裝飾台灣第一家蘋果手機於台北101直營店的工程牆面,可以說是近期的代表性作品。眼前鮮紅的作品立於戶外,觀看時除了在視線上收納一旁大樹的彎垂枝葉,更同時融入制高俯視下嘉義的地貌起伏,襯托出雕塑人偶與自然的相互融和,使得整體展現出萬般和諧的樣貌,只要靜下心來細細地體驗,定能感受到一種純然的祝福。
越過一次又一次的彎道,最終得以步上「太平雲梯」而開始欣賞美景;由於海拔高度增加的關係,儘管依舊是艷陽高掛,卻明顯感受到氣候相較於市區的涼爽,尤其是一陣微風吹來更是發自內心的讚賞,此刻才明瞭「避暑」兩字的實質意義。「太平雲梯」於2017年啟用,橫跨於太平山與龜山之間,長度281公尺而海拔約1000公尺,為全台海拔最高之景觀吊橋;吊橋本身不僅十分壯觀,橋身更不會在其他遊客行走時搖晃,故得以安心地佇立於橋上,將知名的梅山36彎美景盡收眼底,甚至還能夠遠眺嘉南平原,為旅程增添許多美好的回憶;吊橋的另一端口深入翠綠的樹林中,宛若張開雙臂歡迎我們持續前行,在莫名的吸引下緩步趨近,接著即將展開另一段毫無規劃的旅程。
順著吊橋而行抵達另一側,原先規劃的行程就此而止,接下來便是原路折返後,藉由汽車移動至「太平村」;然而,稍作歇息下注意到一旁的褪色路標,以「雲之南步道」及「太平老街」的名稱,指向一旁向上的階梯,經過簡短的討論後,我們決定前往一探究竟,事後藉由地理上的查詢,也才明瞭其實已經踏上「太平雲梯—雲之南步道—太平老街」的O形縱走路線。透過縣道162甲的36彎道,已經引領我們至海拔1000公尺高度的高原地貌,再順著石階進一步在高原上的崎嶇地形中行走,腳下的「雲之南步道」開始呈現緩坡向上,在抵達平坦地帶後得以在制高點的涼亭,俯視群山環繞的太平村盡現綠意,更在晴空萬里且浮雲蒼穹下展現優美景緻,而後再次藉由緩坡向下直至太平村的老街。藉由高原上的崎嶇地形開闢茶園,而「雲之南步道」便是穿梭其中的小徑,身處其中所到之處可說是茶樹相隨,因此沿途遊興頗為輕鬆自在,透過Claire及Vivian十足搞怪的擺拍姿勢即可得知。
「太平村」舊名為「大坪」,結合地形進行進一步的認知,可以清楚了解意思為村民聚居於廣大平坦的山區平地,同時一直是高山聚落與平地聚落的必經之地,因此造就了昔日聚落的繁榮發展;36彎道中的第32彎處,存在著乾隆33年所立的「民番界碑」,更加說明此地位為平原與山區商品交易或人員流動的緩衝區域。一腳踏入太平村中的老街,能夠明顯地察覺到兩旁低矮的懷舊房舍,其中「王勇古厝」、「隆榮商店」及「資泰百貨」為老街中相當具有代表性的建築物;一間又一間化為店舖,販售著大大小小的民生飲食品,外加上現今茶園環繞四周,茶葉的銷售亦成為其中的品項。此地於日治時期孕育出知名的文學家及雜誌編輯—「張文環」先生,其故居便為「隆榮商店」所在處,穿越過一樓販售商品的空間,進入二樓便能感受到故居的文學氣息;其代表作為「夜猿」及「閹雞」,主要著重鄉村生活中自然景物的描繪及心理氣氛的營造;由於出身於地主家庭,更讓他透過小說敘述梅山先民奮鬥的歷程,使得小說猶如生動的鄉土史;昔日留學東洋大學文學部後返台,更充分利用在大日本帝國籌組「台灣藝術研究會」並發行「福爾摩沙」的經驗,進一步在台灣創辦「台灣文學」。
「竹鶴21」隱身於老街巷弄內,老宅前埕簡單的桌椅及遮陽傘,便構成品嚐在地家常美食料理之地;一盤又一盤美味的佳餚,足以聊表這趟O形縱走的體力流逝,卻同時留下些許的懊悔,沒有足夠的胃納空間,將菜單上的料理一一遍嚐過;然而,結合附近無法到訪的各式古道—「仙人堀衫林步道」、「孝子路步道」及「望風斷崖」,卻整體構成下一趟再次到訪的充分理由。
完成「太平雲梯」的O形縱走後,接著驅車向北前往二尖山步道。由龍興宮起登,踏上依傍著稜線而建的木棧道,隨著高度逐漸提升,龍興宮主體亦逐漸渺小,視線涵納更多綠意盎然的山林與茶園,在日光偶然掙脫雲層照耀之下,黃綠漸層的色澤豐盛了感官,儘管Claire與Vivian升起登高的些微恐懼,依舊在開闊的視野下,玩性不減地呈現出調皮搗蛋的逗趣模樣,Lucy則表現出一如她們嘲笑中的那副百年一致的表情。下行之際,宮廟的屋頂建築特色,在樹林間若隱若現其張力,頗有另一種有別於西洋建築的美。
乘著162甲縣道節節高升後,來到了「太平雲梯」海拔1000公尺的高度,登高後的高原相對於平原並非一路平坦,卻因為大大小小河流切割下,呈現出萬般崎嶇的皺褶地貌;離開二尖山步道,面對地勢緩降而驅車直下,結束了當下的坡地後,又再次順著162甲線道於又一個坡地向上爬升,往今日最後一個景點行進;每個坡地意謂著一座茶園,即將前往位於「海鼠山」上的「一三一四觀景台」,便位於另一座茶園的制高點上,得以俯視整體山勢與茶園的壯闊景緻;尤其日落之時將屆,金黃色澤渲染著目光所及的一切,又是另一番令人期待的情境。
我與Vivian先沿著園中小徑及木棧道逐步向上,花費一段時間後佇立於觀景台,得以俯視整座山頭綿延不絕的茶園,儘管烏雲沉重罩頂,卻數度有撥雲見日的機會;Lucy與Claire隨後才在我們遙遠的目視下,由茶園中的一丁點小物來到我們面前;日落餘暉此時掙脫的態勢越來越顯著,偶然在遙遠的茶園中發現其蹤跡,直到我們起身離行前,才最終將整片茶園換上金黃的外衣,那樣漸層的光彩至今想來依舊迷人。
參考資料:
「南無警察大菩薩」 ——日治時期臺北州警察衛生展覽會中 的警察形象
日本臺灣蕃界調查探險家–森丑之助、伊能嘉矩、鳥居龍藏和鹿野忠雄
臺灣總督府「土地調查事業(1898-1905)」 的展開及其意義
改變臺灣的日本人系列:以檢疫手腕引導臺灣邁向「健康體」的後藤新平
改變臺灣的日本人系列:規劃建造臺灣自來水道及汙水道的日本人——濱野彌四郎
嘉義市歷史建築調查研究出版計畫:「水源地水錶室」保存及再利用計畫
臺灣「中央財政」體制的轉型:日治初期(1898-1905) 後藤新平總督府財政改革之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