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重要紀事:漢諾瓦王朝 [ 西元1714—19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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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諾瓦王朝首任國王—喬治一世

 

  • 喬治一世(1714—1727年)
  • 國王為新教「路德宗」信徒,其為「神聖羅馬帝國」中「漢諾瓦選帝侯國」的選帝侯,同時為「詹姆斯一世」外孫女的夫婿。
  • 該王朝君主不追求華麗氣派的宮殿,旅居處所更分散多處,使得王族免於與外界隔絕。
  • 「托利黨」代表著大多數人民的想法,而大多數人民會接受「喬治一世」,乃奠基於斯圖亞特王室成員選擇流亡,而「喬治一世」會讓「托利黨」主政且保護國教。
  • 上下議院所通過的每一件法案,都獲得國王批准。
  • 議會作為全國人民的代表,國王在議會的同意下掌管國政,故國王與上下議院處於平衡狀態。
  • 議會逐漸成為最高權威,其制定的法律逐漸成為最高法律,集行政權與立法權於一身。
  • 國王權力逐漸被削弱,開始逐漸過渡至領導內閣的首相。
  • 國王在議會中整肅「托利黨」,使得下議院由「輝格黨」寡頭主導。
  • 1714—1830年:「喬治建築風格」(Georgian Architecture)發展時期,橫跨喬治一世、二世、三世及四世統治時期。
  • 1715年:「輝格黨」於大選贏得壓倒性勝利,開啟往後五十年的主導態勢。
  • 1715年:「托利黨」落敗成員暗中結合「詹姆斯黨」勢力,但由於堅定盟友「路易十四世」逝世,趁機南下起義依舊未果。
  • 人民怨恨因應「第二次百年戰爭」一系列戰事高昂支出的高課稅。
  • 人民怨恨「輝格黨」的寡頭統治。
  • 「詹姆斯黨」於愛爾蘭及蘇格蘭高地,依舊有天主教徒的龐大支持勢力。
  • 1716年:議會通過「七年一選法案」,將大選間距由三年改為七年。
  • 1720年:「南海泡沫事件」(South Sea Bubble)引發經濟泡沫破裂,使得人民對政府誠信破產,及多位「托利黨」官員入獄,隸屬「輝格黨」的羅伯特.沃波爾」(Robert Walpole)上任(第二)財政大臣,聯合「英格蘭銀行」挽救「南海公司」,隨後進行金融改革及推動管制措施,讓往後政府財政重回誠信及更有效率。
  • 1721—1742年:羅伯特.沃波爾」(Robert Walpole)在國王統治末期,同時擔任(第一)財政大臣(一般由首相兼任)及下議院領袖,將王室殘餘權力與下議院日益增長影響力充分結合,成為實際掌握政治權力的人物,其領導施政時期被稱為「羅賓制」(Robinocracy)時期。

 

 

  • 喬治三世(1760—1811年)
  • 攝政王喬治(1811—1820年)
  • 喬治四世(1820—1830年)
  • 威廉四世(1830—1837年)
  • <總結>1760—1840年:「第一次工業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期間,採用創新技術而生產力迅速提升,造就生產量及人口成長大增。
  • <總結>1815—1850年:「拿破崙戰爭」後且未發生革命下,舊體制轉變為新體制。
  • 順應君權、國教及鄉紳階級的舊制度逐漸消失,而順應民權、多元宗教及各式階級的新制度生成。
  • 由於議會席次重新分配、宗教解放及都市中產階級興起,工人、天主教徒、不順從國教新教徒及「外圍凱爾特地區」(Celtic Fringe)人民,得以進入下議院而席次增加。
  • 受保護的農業有地階級逐漸沒落,而崇尚自由貿易的工業資產階級逐漸興起。
  • 1760年代:批評奴隸買賣浪潮開始興起,攸關奴隸些許保護的法案獲得通過。
  • 1770年代:「反奴隸買賣運動」興起,壯大於北美奴隸主開始呼喊自由。
  • 1775—1783年:「第二次百年戰爭」(Second Hundred Years’ War)「美國獨立戰爭」(American Revolutionary War)爆發,不列顛王國失去「十三個殖民地」(Thirteen Colonies),且後者成為獨立主權的國家。
  • 雙方勢力依宗教形成主要分界,讓輝格黨與托利黨認同分野再度清晰,形成過往時代的大分歧。
  • 不列顛支持殖民地勢力:輝格黨、不順從國教的新教徒(與美利堅「愛國者」(Patriot)關係密切)及愛爾蘭北部的長老宗信徒,此些人被批評為「圓顱黨」人。
  • 不列顛支持政府勢力:托利黨、國教教徒、德意志裔與蘇格蘭裔移民、出於雙方融合而有經濟利益之人及純粹害怕造反之人。
  • 西班牙於直布羅陀、法蘭西於布列塔尼、荷蘭於東印度群島挑起戰事,不列顛開啟多方作戰模式。
  • 法蘭西暗中挹注金錢、補給與武器予北美,甚至直接給予可觀的陸海軍援助。
  • 不列顛時任首相謀求和平,不顧國王繼續戰爭的意願,最終敲定協議結束戰事。
  • 1778年:英國議會在聖公會主教支持下,通過「1778年天主教徒法案」,減少天主教徒所受的法定限制,以順應許多愛爾蘭人加入軍隊為國王效力,而該限制自1698年通過的「1698年天主教徒法案」所形成。
  • 1780年:輝格黨下議院議員所引領的「戈登暴動」(Gordon Riots)爆發,不順從國教的新教徒(浸信會、衛理公會、長老會、胡格諾派及福音派聖公宗信徒)基於反天主教及挺美利堅的情緒進行抗議,最終在國王下令軍隊平亂下結束。
  • 1780—1782年:不列顛王國政府在獲得愛爾蘭近兩百萬天主教徒,誓言為國王隨時效忠下,默許愛爾蘭議會逐漸通過申明更大自治權的相關法案。
  • 1783—1830年:近五十年幾乎由「威廉.皮特」(William Pitt)及繼承其理念的接班人執政,藉由愛國熱忱以及建立節儉且有效率的政府,獲得堅不可摧的支持。
  • 絕大多數長久的內閣支持者來自「極端托利黨」(High Tory)。
  • 懷疑自由主義,並把其斥為私利掛帥及解開所有關係紐帶與社會約束的意識形態。
  • 死守聖公宗教義,不願給予不信奉國教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更多權利。
  • 輝格黨及激進派勢力尚不成氣候
  • 1783—1815年:不列顛王國貿易榮景時期。戰後不列顛王國迅速恢復與美利堅的貿易,使得「美利堅需求」成為工業發展的最強勁推力,奠定不列顛王國邁入「工業革命」的因素之一。
  • 國人對大英帝國擴張下的黑暗面日益敏感,基於人道考量下的廢奴及彈劾開始出現,但隨後又終止於與法蘭西所爆發的對抗。不人道下的貿易獲利持續支撐起戰時開支,乃為維護國土安全與偉大所必需。
  • 1783年後:不列顛王國失去「十三個殖民地」後,更讓本土蓄奴遊說團體的聲勢大減,更助英格蘭於下世紀發展出「人道主義運動」。
  • 1787年:「奴隸買賣廢止協會」成立,許多女性成為會員,並做出極重要的貢獻。
  • 1789年:在時任首相鼓勵下,特定議員開始在議會長期推動「禁止奴隸買賣運動」。
  • 1786—1795年:輝格黨下議院議員有鑒於東印度公司高級職員,因徵重稅和貿易回扣的貪得無厭,在議會持續推動彈劾時任印度總督,最終卻因戰時所必需宣判無罪。
  • 1792年:政府收到民間廢除奴隸的請願書,民間開始拒買奴隸生產的蔗糖,但因再度投入對法蘭西的戰爭,此議題始終未能排入議程。
  • 1792—1802年:「第二次百年戰爭」(Second Hundred Years’ War)「法國大革命戰爭」(French Revolutionary Wars)爆發。
  • 1803—1815年:「第二次百年戰爭」(Second Hundred Years’ War)「拿破崙戰爭」(Napoleonic Wars)爆發。
  • 「查爾斯.狄更斯」所著「雙城記」,以「法國大革命」的時代背景書寫。
  • 1811—1820年:國王病情惡化為永久性精神病,由其長子威爾斯親王喬治擔任「攝政王」。
  • 開啟「攝政建築風格」(Regency Architecture),其隸屬於「喬治建築風格」(Georgian Architecture)的晚期發展階段。
  • 「查爾斯.狄更斯」所著「偉大前程」,以1815—1840年的時代背景書寫。
  • 1815—1830年:「拿破崙戰爭」後正從經濟蕭條中恢復,但人口爆炸性增長、氣候異常而糧食不足、龐大財政壓力、新型流行疾病等眾多問題,使得廣大人民生計承壓,而引發一系列社會動盪及隨後的政治危機,乃至於隨後的政治改革。
  • 戰時大力發展工業以滿足需求,戰後歐洲大陸滿目瘡痍,無法消化剩餘工業成品。
  • 多年戰爭重創農業生產,戰後處於蕭條情勢。
  • 1810年代—1820年代:爆炸性的人口增長達到高峰。
  • 1815—1846年:戰後農業蕭條,為了保護農夫及地主而實行「穀物法」,使其免受國外進口低廉穀物的競爭。
  • 推高勞動者負擔的食品價格,更帶來饑荒及長期失業,故經濟狀況更加惡化。
  • 依循「舊濟貧法案」進行救濟的支出攀升,對於稅負為GDP的23%、國債為GDP的250%的政府財政而言,構成挑戰且更加沈重。
  • 1815—1816年:東印度群島火山爆發,導致隨後發生「無夏之年」(Year Without a Summer),使得歐洲、北美洲及亞洲夏天出現低溫,使得農作物嚴重欠收。
  • 1816—1819年:美國及歐洲糧食嚴重不足而饑荒,造成社會騷亂頻傳,甚至因饑荒而起的疾病在英國蔓延,造成許多人死亡。
  • 1819年:「彼得盧大屠殺」(Peterloo Massacre)爆發,此為戰後一系列民亂及示威的最高峰。肇因於北部工業區受經濟衰退危害較重,而激進派認定政府橫徵暴斂,以此讓享有特權的菁英致富,於是欲推動「議會改革」進行改善,但在當地官員驅逐其集會過程中,不幸衝突而發生殺害事件。
  • 1820年代:從事製造業人口多於務農人口。
  • 1820年:「卡托接陰謀」(Cato Street Conspiracy)爆發,其為一起企圖暗殺所有英國時任內閣大臣首相利物浦勳爵的陰謀,最終警方透過線人逮捕罪犯並隨後被處決。
  • 1820—1821年:倫敦城內擁護離婚之「卡洛琳王后」(Caroline of Brunswick-Wolfenbüttel)的民亂
  • 1825年:「工業革命」帶動紡織業的機械化及蒸汽動力的應用,兩者大大提升生產效率,但社會購買力滯後,使得大量工業產品生產過剩,而企業因資金斷鏈而倒閉,銀行也隨著陷入困境,失業率急劇上升引發經濟衰退。
  • 1829年:「天主教救濟法案」通過,讓愛爾蘭及不列顛天主教徒有權擔任下院議員,以此回應1802年說服愛爾蘭與不列顛合併的條件。
  • 1830年:「史雲暴亂」(Swing Riots)爆發,英格蘭南部與東部的農工抗議農業機械化與嚴苛的工作條件。大多土地持有者害怕暴亂,冀望祭出嚴厲措施與議會改革來恢復秩序;主政者則因同年發生的「1830年革命」,而不敢掉以輕心。
  • 農工失去土地且耕作合約急遽縮短至一週,導致就業不穩定而經濟狀況急劇惡化。
  • 農工必須忍受屈辱條件,才能領取濟貧法所提供越來越微薄的救濟金。
  • 農工所繳納的「什一稅」加重經濟上的負擔。
  • 農工因農業機械引進,頓時被嚴重威脅生計。
  • 1830年:「1830年革命」(Revolutions of 1830)為席捲歐洲的革命浪潮,遍及法蘭西、荷蘭、波蘭、義大利、葡萄牙及瑞士。
  • 1830年:「七月革命」(July Revolution)爆發,法蘭西王國「波旁王朝」國王「查理十世」被推翻,其堂兄奧爾良公爵「路易.菲利普」繼位,七月王朝」(July Monarchy)復闢後「君主立憲制」得以恢復,「世襲」原則被「人民主權」原則所取代
  • 1830—1831年:「比利時革命」(Belgian Revolution)爆發,南部各省脫離「荷蘭聯合王國」,並建立了「比利時王國」,同時通過憲法保障人民自由,以及確立「人民君主制」(popular monarchy)
  • 1830年:「極端托利黨」(High Tory)反對解放天主教徒,使得「皮特幫」穩固的多數地位一夕瓦解,阿瑟.韋爾斯利」(Arthur Wellesley)首相被迫請辭,其反對議會改革的立場與日漸增長的支持民眾背道而馳。
  • 1830—1834年:「輝格黨」執政,基於國內局勢動盪且歐陸革命潮流盛行,決議進行議會改革。
  • 1832年:「1832年改革法案」或「偉大改革法案」通過,成為英國於1840年代未因「憲章運動」釀成革命的因素之一。
  • 圍繞法案的抗爭,重新界定了政黨認同。
  • 反對或限制改革者,被人稱及自稱「托利黨」。
  • 支持或接受改革者,被人稱及自稱「輝格黨」。
  • 明訂自有土地者及一定資格的租用土地者才有選舉權。
  • 涵蓋富裕的「中產階級」至下議院的選民基礎。
  • 新增許多不順從國教新教徒成為選民
  • 廢除戶主選舉人制。
  • 接受濟貧者失去選舉權。
  • 表明女性沒有選舉權。
  • 實質為反民主的法案。
  • 1832年:「解剖法案」通過。
  • 依循「舊濟貧法案」救濟但死後無人認領,其屍體可用於醫學用途,此「功利主義」式措施造成人民驚慌而痛恨。
  • 1833年:「廢奴法案」通過。
  • 大英帝國全境奴隸獲得解放,早於美國1865年的廢奴政策,隨後更影響全世界的廢奴潮流。
  • 1834年:「新濟貧法案」通過。
  • 1601年:女王「伊莉莎白一世」在位時,通過「舊濟貧法案」。
  • 1789年:「傑瑞米.邊沁」所著「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主張,立法者必須權衡任何立法帶來的快樂和痛苦,並制定法律以實現最大多數人的最大福祉,此才為是非對錯的標準,而非只聚焦於少數人追求自身的幸福,使其成為「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創始人,並深深地影響後世的政治改革。
  • 1798年:「湯瑪斯.馬薩爾斯」所著「人口論」主張,人口成長速度大過糧食供應速度,將會導致饑荒。
  • 1820年代—1830年代:「人口論」論點發酵,主政著欲透過改革,避免窮人靠施捨度日,而墮入道德淪喪的境地,使得人口速度成長過快,而加劇飢荒的危險。
  • 成立「皇家濟貧委員會」,提議施行一套透明一致且客觀的濟貧制度,以消除詐領救濟金。
  • 成立「中央管理委員會」,由專業行政官掌管濟貧事宜。
  • 成立「地方濟貧委員會」,由地方納稅人選出委員,處理及施行濟貧事宜。
  • 禁止現金及實物救濟,改為在「濟貧院」(workhouse)救助,且內部必須低於最低工資所能提供的生活水準。
  • 「濟貧院」將老人及小孩與酒鬼及流浪漢共處,並且常遭非人道對待,更無法收容過多人數,使得此法難以落實。
  • 「功利主義」式改革打壓救濟條件,使得窮人受辱外,更讓其生命受嚴厲且適得其反的摧殘。
  • 「查爾斯.狄更斯」所著「孤雛淚」對此法案義憤填膺。
  • 地方出於人道及現實成本考量,依舊施行「院外救濟」(outdoor relief),亦即無需入住任何機構,並且接受現金及實物救濟。
  • 1834—1841年:「保守黨」執政
  • 1834年:「羅伯特.皮爾」為參選隔年大選發表「坦沃思宣言」,而該宣言奠定了「保守黨」的原則,使其被視為「保守黨」的創始人,「托利黨」由此轉變為「保守黨」。
  • 1835年:「地方自治體法案」通過。

 

  • 維多利亞(1837—1901年)
  • 1838—1848年:「憲章運動」(Chartism)由鬆散聯盟主導,將各種形形色色支持者,包括手工匠、小商人、不順從國教者及婦女聚集在一起,最終未直接促成任何改革,但其訴求後續被改革者逐漸採納。
  • 激進主義者聲勢開始壯大,聲稱議會並未真正改革。
  • 起因於「有產階級」選出中央和地方政府,卻用不公平及敵視態度對待人民。
  • 起因於「 1832年改革法案」無法讓「工人階級」受惠,且「新濟貧法案」剝奪「工人階級」的「院外救濟」權利。
  • 讓佔人口多數的「工人階級」擁有選舉權,為唯一根本的解決辦法。
  • 數百萬人連署的「人民請願書」送交議會被駁回,各地後續產生罷工、暴亂及武裝起義。
  • 1839—1852年:「反穀物法聯盟」創立及存續期間,藉此推動「曼徹斯特經濟學派」(Manchester School)的思想,但在議會中無法取得有效席次,最終僅功在營造對政府產生相關社會輿論的壓力。
  • 主張貿易障礙導致戰爭、貧窮及貴族壓迫,自由貿易帶來自由、和平與繁榮。
  • 營造自由貿易走向理想世界,可取代人口論所述發展極限的論述,成為英國於1840年代未因「憲章運動」釀成革命的因素之一。
  • 「托利黨」在較小城鎮的支持度獨大,「輝格黨」則在較大城鎮及蘇格蘭與愛爾蘭遙遙領先。
  • 大批農民藉由繼續支持「托利黨」,進行反制並以此保護農業。
  • 1841—1846年:「保守黨」執政
  • 1846—1852年:「輝格黨」執政
  • 1840年代:史稱「飢餓的四十年代」(Hungry Forties),肇因於北美傳入的「馬鈴薯晚疫病」,讓歐洲馬鈴薯大規模歉收,席捲北歐與西歐。
  • 導致食品價格高漲、飢荒及大量死亡。
  • 排擠人民購買工業產品的費用,工業發展因此重創,許多人長期失業無力負擔生計。
  • 過量投資所釀泡沫破裂,造成全球金融危機,最終亦促成全歐的革命浪潮。
  • 「查爾斯.狄更斯」所著且膾炙人口的「老古玩店」、「巴納比.拉奇」、「小氣財神」、「董貝父子」及「塊肉餘生記」於此十年間問世,此期間為英格蘭痛苦自省的高峰期。
  • 1841—1846年:「保守黨」的「羅伯特.皮爾」(Robert Peel)擔任首相期間,眾多政策積極回應人民訴求,成為英國於1840年代未因「憲章運動」釀成革命的因素之一。
  • 「拿破崙戰爭」結束至此,財政支出已不斷削減五成。
  • 1842年:「1842年煤礦與礦業法案」通過,主要禁止雇用女性及10歲以下兒童。
  • 1842年:「1842年所得稅法」通過,對年收入超過某標準之人課以3%稅率,用以彌補龐大的財政赤字及消減關稅刺激貿易的損失。
  • 1844年:「1844年工廠法」通過,主要規定女性與青少年(13—18 歲)的工作時間限制為每天12小時。
  • 1844年:「1844年鐵路規章法」通過,主要規定鐵路服務費用讓低收入者能夠負擔,以便他們外出尋找工作。
  • 1846年:廢除1815年通過的「穀物法」,主要解決糧食不足且食物價格高漲的重大社會問題。
  • 1846—1852年:「輝格黨」的「約翰.羅素」(John Russell)擔任首相期間。
  • 1847年:「1847年工廠法」通過,主要規定女性和青少年(13—18 歲)的工作時間限制為每天10小時。
  • 1845—1852年:愛爾蘭爆發「大饑荒」(Great Famine),因為沒有其它主食來源,造成約100萬人死亡、200萬人逃難,造就全球性的愛爾蘭僑民,以及往後一個世紀的人口下降。
  • 大批激進移民湧入大不列顛島,使得「憲章運動」中爭取選舉權的浪潮再起。
  • 惡化愛爾蘭與英格蘭間關係,加劇種族與教派的衝突。
  • 推動愛爾蘭及世界各地愛爾蘭僑民的「民族主義」與「共和主義」思潮。
  • 1846—1856年:蘇格蘭爆發「高地馬鈴薯饑荒」(Highland Potato Famine),促使人民向外逃難,而英國其它地區迅速而大規模的慈善援助,確保了相對較少的飢荒發生。
  • 1846年:在議會激辯與攻防下,時任首相「羅伯特.皮爾」獲得三分之一「保守黨」及絕大部分「自由黨」黨員與其中「激進派」成員的支持,最終廢除「穀物法」。
  • 「保守黨」分裂,「羅伯特.皮爾」追隨者隨後倒向「自由黨」。
  • 超過半數人口已居住於城鎮,從事製造業謀生,使得功利主義、政治經濟學及自由貿易等,圍繞都市的意識形態興起。
  • 傳統以農立國且自給自足,並交由家父長式有地精英治理的意識形態落伍。
  • 「自由貿易」成為20世紀的核心政策
  • 1847年:「工業革命」帶動1840—1847年間鐵路興建的過度投資,在饑荒重創工業需求後,導致泡沫破裂而相關企業大量倒閉,嚴重的失業問題引發經濟衰退。
  • 1848—1849年:「1848年革命」(Revolutions of 1848)為歐洲影響最廣泛的革命浪潮,總體上皆反對「君主專制」和「封建制度」等保守制度,並力求建立以「憲政」和「人民主權」為基礎的「民族國家」,但不到一年後,反動勢力重新掌權,革命隨之崩潰。
  • 1849年:美國加州及澳洲發現黃金,開始增加全球的通貨供給,使得全球經濟由極端低谷恢復,成為英國於1840年代未因「憲章運動」釀成革命的因素之一。

 

  • 1852—1855年:「保守黨」執政
  • 1855—1858年:「輝格黨」執政
  • 1858—1859年:「保守黨」執政
  • 1859—1866年:「自由黨」執政
  • 1866—1868年:「保守黨」執政
  • 1868—1874年:「自由黨」執政
  • 1874—1880年:「保守黨」執政
  • 1880—1885年:「自由黨」執政
  • 1885—1886年:「保守黨」執政
  • 1886年:「自由黨」執政
  • 1886—1892年:「保守黨」執政
  • 1892—1895年:「自由黨」執政
  • 1895—1905年:「保守黨」執政
  • 1905—1916年:「自由黨」執政
  • 1916—1922年:「聯合自由黨」執政
  • 1922—1924年:「保守黨」執政
  • 1924年:「工黨」執政
  • 1924—1929年:「保守黨」執政
  • 1929—1935年:「工黨」執政
  • 1935—1945年:「保守黨」執政
  • 1945—1951年:「工黨」執政
  • 1951—1964年:「保守黨」執政
  • 1964—1970年:「工黨」執政
  • 1970—1974年:「保守黨」執政
  • 1974—1979年:「工黨」執政
  • 1979—1997年:「保守黨」執政
  • 1997—2010年:「工黨」執政
  • 2010—2024年:「保守黨」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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